芝罘首例!男子深夜醉酒高空抛物砸坏宝马车被刑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芝公宣

11日,记者从芝罘公安分局获悉,近日,一男子深夜醉酒高空抛物砸了宝马车,结果成为芝罘区高空抛物被刑拘第一人。

据警方介绍,3月3日早上,市民王先生接到邻居的微信:“你的车被砸了,赶紧下来看看吧!”王先生赶紧下楼,发现停放在单元门前的爱车前挡风玻璃破裂,周围散落着水桶、烟头等杂物……王先生赶紧报了警。

闻警而动,世回尧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工作,现场勘查、询问受害人……了解到,被砸的是一辆宝马车,损失过万元。车辆停放在自己车位,车主也没有矛盾纠纷……看着散落的水桶、烟头还有一大滩水渍,民警心中有了判断。

分析案情后,视频侦查民警调取了案发地周边的多个天网监控,从不同角度开始了逐帧逐秒地研判分析……最终,民警在一个不起眼角度的天网监控中,发现了端倪:3月2日22时44分许,该单元楼上的一住户,窗内出现一个身影,打开窗随手扔下了东西……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实地侦查、摸排线索,最终锁定黑影是该单元7楼的住户。3月6日,布控民警在该住户家中找到一名男子王某(33岁,蓬莱人),并对其依法传唤。

但是,询问中王某却记不起3月2日晚自己做了啥,原来当晚王某喝了不少酒——断片了。直到民警拿出现场提取的水桶,王某才隐约回忆起来:这个水桶是他在家抽烟扔烟头用的,里面装了不少水,那晚喝多后,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把水桶扔到了楼下。第二天他还发现了楼下被砸的宝马车,自己也纳闷:“这个车怎么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芝罘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头顶上的安全”除了法律规定之外,还需要每个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

法律链接

醉酒的王某“稀里糊涂”地成为芝罘区高空抛物罪被刑拘第一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