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旗县预计3月底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

内蒙古是全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9个试点省区之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中央编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地区后,自治区党委编办迅速行动,将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同步考虑、统筹谋划,确定了“全领域覆盖、上下一体推进、整体性重塑”的工作思路,改革涉及全区2.6万个事业单位,37万名事业编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目前自治区本级机构挂牌和班子配备、人员转隶、实名制调整已基本完成,新组建机构已陆续按新的职能运行。盟市、旗县改革试点也在有序推进之中,预计3月底可全面完成改革试点各项工作。

1

明确本级全部521个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规范了39个厅级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形式、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事项,单独设置128个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机构。

2

我区对除学校医院外,对所有事业单位“三定”(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规定均进行重新修订印发,是事业单位近年来范围和力度最大的一次整体性、重塑性改革。目前,自治区本级和6个盟市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已经按程序印发。

3

改革后,全区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精简9000余个,整体精简比例约为35%。自治区本级精简44%,从严控制事业单位加挂牌子,自治区本级压缩挂牌机构80个。

4

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治区本级撤并执法队伍17支,仅保留交通执法、生态环境2个执法机构;盟市执法机构由426支减少为144支,精简66%;旗县(市、区)执法机构由2436支减少为852支,精简65%。在全国率先完成全区全部247个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实现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5

自治区本级撤并小、散、弱事业单位280个。因地制宜设置乡村振兴、乌兰牧骑、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融媒体、网络安全应急、森林草原监测保护等机构。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改善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事业单位布局,补齐绿色产业、健康养老、数据信息、区域协同发展等薄弱领域事业单位结构短板。

6

自治区本级精简收回3000余名事业编制,重点保障民生、安全、生态、科教文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近5000名编制充实到社会公益服务领域,公益属性更加突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