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将允许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

【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将允许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山东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可回村落户 3月4日,山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刘伟介绍,十四五期间,山东省人口登记将更加便利、人口迁移将更加自由,人口管理将更加精准。人口迁移方面,实施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按照“宜城则城、宜乡则乡”原则,一方面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另一方面允许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入乡返乡创业就业的高校学生、退伍军人,以及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原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回农村落户,促进人口双向流动,合理分布。(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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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