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16年,承租人竟分文未付租金还办厂?

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的熊丰,

将土地使用权出租了16年,

而承租人竟分文未付租金,

如今,熊丰欲收回使用地

还遭到了拒绝,这究竟怎么回事?

在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里,

因为一块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问题,

出租人熊丰和承租人

陈荣生的妻子阿莲,发生了争执。

熊丰说,从2005年起,

陈荣生就租借了他们共3户人家的

一块田地的使用权,

至今已有16年的时间了,

然而租金却分文未给。

调解现场,阿莲承认

十多年来租金分文未给,

但她解释之所以没有支付,

是因为双方对土地使用权的

租金数额始终存在分歧。

阿莲:

当时租借的时候,我们是口头协议说的一年一亩200元,后面等我们建厂的时候,他们就说要300元,纠纷就是租金的问题。

然而熊丰却说,

双方一开始商量的就是300元,

对方答应了才同意建厂。

出租方:承租人将厂房出租收取租金

而更让熊丰一方生气的是,

陈荣生夫妇在没有支付

该块土地使用权租金的情况下,

如今还将使用地上建起的厂房

租给他人使用,

并收取了租金一万多元。

目前,熊丰一方希望

能够收回出租给

陈荣生夫妇的土地使用权。

承租方:还想继续承租办厂

阿莲说,目前

他们已经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接下来还想继续办厂,

希望能够与出租方再协商此事。

司法所帮助调解 化解双方矛盾

为了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当天,调解小组请来了

建阳区司法局黄坑司法所所长

陈伟杰帮忙调解,与当事人

一同前往黄坑司法所进行协商。

调解过程中,陈伟杰所长认为

先前拖欠的租金必须先支付。

对于租金的数额,

黄坑镇长见村委会调解主任李煦旺建议,

可以分时段以不同的金额支付。

双方在租金问题上达成共识

当天,

双方针对租金问题达成共识,

从2005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

以每年每亩租金300元标准计算。

从2015年1月1日起,

至2020年12月31日,

按每亩每年租金450元计算。

如今,16年未结清的

租金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然而从2021年起,

这块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又该如何解决呢?

双方仍旧有不同意见。

承租方提议置换使用地遭拒绝

司法所所长化解双方矛盾

阿莲提出希望用茶山使用权

置换土地使用权,

而没有得到熊丰等人的支持。

对此,陈伟杰所长建议,

双方仍旧以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实施。

熊丰等人土地使用证的

有效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

经过一番调解后,双方约定

从2021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以每年每亩租金500元标准计算。

待合同期限满后,双方自动解除合约,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