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天审结国外离婚判决书效力案!见证中国司法速度

近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承认国外离婚判决书效力案件,承办法官刘继雁考虑到目前新冠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运用电子送达、网络在线视频听证等方式,仅用16天时间成功审结该案件。

承办法官与申请人在线视频听证

去年年底,涪陵人石某向重庆三中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法院裁定美国华盛顿州国王县高级法院作出的解除婚姻判令具有法律效力。据了解,由于被申请人Tom(化名)为美国国籍,且远在美国,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而此类案件一般要经过繁琐的使领馆认证程序、文书翻译公证程序、涉外委托送达等程序。对于委托送达不到的,还要进行涉外公告送达程序等,不仅费时耗力,而且成本巨大。

刘继雁从石某处了解到Tom的微信联系方式后,第一时间和被申请人取得联系,并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由于疫情因素,Tom提出自己到中国参加诉讼极为不便,同时还承认石某的诉请均为事实。结合Tom懂中文,且不需要庭审翻译的事实,刘继雁提出采取网络在线视频听证方式审理此案,石某与Tom均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23日,申请人石某与被申请人Tom在重庆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后Tom向美国华盛顿州国王县高级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该法院于2016年3月16日作出解除婚姻判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债务作出了分割。石某在该法院司法文书中签字确认同意判决、放弃递交通知。本案所涉的解除婚姻判令作出后,申请人石某与被申请人Tom均未在我国领域内另行提起离婚诉讼。因案涉外国解除婚姻判令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且双方均未在我国领域内另行提起离婚诉讼,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的条件。故重庆市三中法院裁定承认案涉解除婚姻判令在我国领域内具有法律效力。

重庆市三中法院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该案从立案受理到裁定予以认可并送达生效仅用了16天,既圆满解决了申请人的烦恼,又让大洋彼岸的被申请人切实感受到中国司法的温度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