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病房打个盹,刚出生2天的婴儿不见了…4名涉案人员将不被起诉

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一则《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维西检方依法审查认定蜂某某涉嫌拐卖儿童、张某某等3人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12309中国检察网

事件回顾

2020年7月5日凌晨1时许,在云南省维西县人民医院,看着身旁婴儿床里才出生2天的儿子酣然睡去,一身疲惫的则女士笑着也逐渐进入了梦乡。

凌晨2时许,则女士醒来,想看看儿子的情况,却发现身旁的婴儿床里空空如也,孩子去哪儿了?由于她所在的病房没有其他人,则女士赶忙跑出去看,没有;问值班护士,也说没注意看到,则女士赶忙打电话找来丈夫余先生,随后二人慌慌张张地报了警。

经初步调查,警方判定,孩子可能被人偷走了。

《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该案由维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蜂某某涉嫌拐卖儿童罪,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于2020年10月1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维西县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1月12日一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20年12月11日补查重报。

维西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

在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的介绍下,李某某(另案处理)得知被不起诉人罗某某、王某某夫妇因长期不孕不育,想收养孩子,在找不到合适收养的孩子后,李某某谋生了盗窃婴儿卖给罗某某夫妇的想法。

2020年7月5日凌晨2时许,李某某盗走了维西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妇产科**号病床的男婴余某某,随后驾驶云******黑色长城牌哈佛越野车离开维西县。途经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镇时,告诉被不起诉人蜂某某(李某某之妻)自己找到合适收养的孩子,请蜂某某帮忙路上照顾孩子,蜂某某担心孩子路上没人照顾,就与李某某一同来到丽江市华坪县。

李某某向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提供了自己编造并盖有维西县***乡**村委会公章的寄养证明、收养协议,并以53000元的价格将盗窃来的婴儿卖给罗某某、王某某夫妇。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认定“被不起诉人蜂某某、张某某主观上具有以出卖为目的或明知该男婴是偷盗而来仍继续帮助、介绍、参与其中,或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明知是拐卖来的婴儿,仍执意收买的主观心态”的证据不足,本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未取得相关证据。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本院决定对蜂某某、张某某、罗某某、王某某不起诉。

事件回顾《凌晨2点多,医院病房,刚出生2天的婴儿突然不见了…》

接到报警后,维西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办。由于案发时间在深夜,没有目击者,为了找到线索,民警调阅了县人民医院周边的监控视频,对视频画面进行一帧一秒的仔细搜寻。7月5日凌晨2点25分,一个出现在医院住院部门口的模糊人影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通过这个人影,民警推断嫌疑人离开医院后搭乘了交通工具,继而围绕黑影出现的时间、地点,排查车辆2000余辆,最终成功锁定了一辆有作案嫌疑的黑色无牌哈佛越野车。

  接下来,专案组想尽一切办法查找嫌疑车辆的相关信息,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7月6日,查到了嫌疑车辆的车主为李某,并且查实了这辆车在案发前曾多次在医院附近活动,案发后去了丽江。

  经审讯,李某供述了自己连续多日到维西县人民医院"踩点",盗窃婴儿,并通过微信转卖婴儿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李某有个他认识的四川峨边人张某某(男,34岁),委托他在云南当地找一找是否有人送养孩子,如果能找到,事成之后他能得到5万余元的好处费。

  而事实上,李某并没有“渠道”找到孩子,他便动了“歪念头”:到医院偷新生儿。7月5日凌晨1时许,李某和蜂某某来到维西县人民医院,看到了有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母亲在旁边睡着了,病房里也没有其他人,便偷偷把婴儿抱走了。

  随后,两人连夜驱车赶往云南省华坪县,将婴儿交给了张某某和另外两个人,并成功收到了5万余元的好处费。

  尽管偷婴儿的人找到了

  然而,李某的到案

  并没有让专案组民警感到欣喜

  因为此时

  婴儿仍然下落不明

  7月8日晚,在成功将李某某和蜂某某抓获后,维西警方向峨边警方发出了协查通报。

  根据维西警方提供的线索,峨边警方围绕中间人张某某开展侦查。办案民警发现,张某某常住成都市新津区,其的妻子名下有一辆小型汽车,并于近日内到过峨边县。

  民警随后对该车行进轨迹进行追踪,该车于7月5日早晨从乐山市市中区出发,经凉山州西昌市到达攀枝花市。7月6日,该车从攀枝花市返回。途经峨边县时,副驾驶乘客下车。随后,车辆返回新津区。

  民警通过比对,确定该车驾驶员系中间人张某某,副驾驶乘客为张某某的表弟罗某(男,28岁,峨边人)。办案民警分析,婴儿最后被罗某抱走的可能性极大。

  7月9日10点,专案组民警驱车赶到了罗某在四川省峨边县的家,果然在罗某家见到多出来了的一名婴儿。

  当民警将罗某夫妇和男婴带走时,两人仍然不相信这名婴儿是偷来的,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7月9日晚,迫于巨大压力,在成都的张某某来到峨边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看到婴儿的那一刻,民警忘记了76小时连续奋战的疲惫。7月9日中午,在维西焦急等待消息的婴儿父母跟着民警踏上了去四川峨边接孩子回家的旅程。

  7月11日下午,当年轻的父母看到自己的孩子时,瞬间泪流满面,在场的民警和医护人员,也被这次历经劫难的重逢感动得热泪盈眶。

  李某等人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维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