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填作“未婚”,南宁一男子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离异”填作“未婚”,南宁一男子被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55岁的刘某,在申请公租房资格时,错将“离异”填作“未婚”,他在获得公租房保障住房资格两年后,因隐瞒婚姻真实情况,被取消保障资格。今年2月4日,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告上南宁铁路运输法院。经法官协调沟通,因未婚和离异不是一个人是否有公租房资格的关键因素,刘某非主观故意骗取保障资格,该局遂恢复了刘某的保障资格。近日,刘某主动申请撤诉。南宁身边事

来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