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手机号被要求预存3.6万话费,买个靓号怎么成了冤大头?

四川宜宾的刘先生几年前在某电信公司以朋友的身份办理了一个号码,近日他想把号码过户到本人名下,却被要求预存3.6万元的话费。对此电信公司回应道,该号码系靓号,预存话费,是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操作的。目前,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所谓的靓号,指的是运营商根据号码的稀缺程度,把一些尾号是连号、或者是有规律的号码规定为靓号,像是12345、88888等就属于靓号,“888”“666”之类的靓号尤其受欢迎,一方面是因为听起来比较吉利,另外一方面是因为在部分人看来,识别度高的号码,是成功的标志,是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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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码号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实行的是有偿使用制度,具体的收费标准和方法由国家另行规定。运营商只是号码和客户之间的媒介而已,没有对号码的所有权,无权买卖“靓号”,也没有权利针对“靓号”制定特别的收费标准。从这个角度来看,要求客户在过户的时候预存巨额话费,属于霸王条款,刘先生可以拒绝。
但正如我们所知,国内只有三家运营商,他们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当三家公司都制定了相似的规定时,消费者往往没有选择的余地。
不光如此,什么叫做靓号,通信行业和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是由运营商自行来认定的,于是就出现了一些乱象。有的客户办理号码时,没有被告知号码是靓号,过了几年,号码被评为了靓号,最低消费标准也随之改变,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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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兰女士的电话号码以8结尾,该号码用了6年了,结果却突然被告知自己的号码成为了“靓号”,工作人员为她办理了副卡,套餐费用迅速上升,每个月需要缴纳199元,副卡还需要额外缴纳39元最低消费,徒增了她的生活成本。
和普通用户相比,靓号用户有着更强大的消费能力,于是个别运营商为了留住客户,为其办理了数百年的套餐,被一些人吐槽:靓号以后可以传给后人了。
山西运城的刘女士2018年花6000元办理了两个靓号,办理时约定的是两年到期,结果2020年5月份,刘女士去改套餐的时候,却被告知不能变更套餐,查询之后,发现自己办理的靓号被签了833年的套餐,到2851年才结束。不光如此,调查后还发现,改变套餐的同意书并不是刘女士亲自签署的,而是运营商工作人员签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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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法典》合同编之规定,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内容不能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工作人员伪造签字,合同是没有法律上的效力的。但是个人和运营商相比势单力薄,当权益被侵害时,维权难度很大。起诉周期长,太耗费心力,主动找对方要说法,对方可能不理不睬,于是有的人选择通过媒体曝光,用舆论的方式为自己维权。
靓号既然存在,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表示市场对靓号是有所需求的。但需要有完善的运行机制,靓号到底价值几何,要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体现出来,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必须得到尊重。条款必须明确的列出来,不能隐藏,不能以同一名义,多次收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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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看,关于靓号的合同协议,还是倾向于运营商的,这需要相关部门切实地履行好监管义务,在客户和运营商之间达成利益上的平衡,若是合同格式条款中存在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要及时叫停。部分人通过黑市买卖靓号,也给市场造成了混乱,需要对这类行为监管打击,让靓号在阳光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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