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盛公司”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两项议案通过确保重整程序有序进行

2月22日上午9时30分,五华法院民一庭受理的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本院第三法庭顺利召开,该会议是五华法院首次使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的破产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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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考虑到该案涉及债权债务金额巨大,债权人数众多,且正值新冠疫情期间,现场会议会增加疫情防控的负担及会议表决的难度。经和管理人商议,本院决定采用网络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间,本院会同管理人对采用网络会议进行多次调试,督促管理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熟悉操作流程,认真审查管理人提交的各项工作报告,监督指导管理人破产重整工作,确保网络会议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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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权人会议由审判长李静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有管理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代表、债权人会议主席、企业职工代表、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人员,其余依法申报债权的1454家债权人则通过 “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道在手机或电脑上以网络方式参与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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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依次由本院宣读相关法律文书,管理人汇报工作情况,管理人宣读重整企业财产状况、核查债权报告、回迁户回迁安置权益专项核查报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报告,表决重整企业继续营业及复工续建议案和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并选任成员的议案,以及现场答疑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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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最终表决通过了《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营业及复工续建的议案》及《关于设立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并选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本次会议历时两个半小时,秩序良好,会议圆满完成。
本次采取网络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是五华法院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智慧法院”的有益尝试,是五华法院首例通过网络签到、网络直播、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的债权人会议,也是五华法院为了防控疫情实施的有利举措。
五华法院加强破产案件审判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助推破产案件审理,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开展会议,不仅便利了债权人,在保障债权人程序参与权、监督权、表决权的同时,节约司法参与成本,提高审判质效,同时也避免了债权人人数众多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潜在社会风险。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冬雨
编审:吴晨萍
终审: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