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小哥被宠物狗撞伤获赔5000元

2月15日,一只未系牵引绳的宠物狗,在湖南衡阳石鼓区常胜路都司街小学地段,与雷某驾驶的无牌两轮电动车发生接触,造成雷某受伤、车辆受损。警方协调处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由宠物狗主人袁某一次性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一切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及无牌两轮电动车损失共计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