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钢股份(600231.SH):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

格隆汇 2 月 10日丨凌钢股份(600231.SH)公布,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凌钢集团”)通知,根据《辽宁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实施方案》(辽政发[2020122号)和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划转朝阳市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资[2020]367号)要求,经朝阳市财政局、朝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朝阳市国资委”)、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会审,决定将朝阳市国资委持有的凌钢集团国有股权(国家资本)的10%一次性划转至辽宁省财政厅,由辽宁省财政厅代辽宁省人民政府持有,委托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户管理。划转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

凌钢集团已于2021年2月9日完成股权划转的变更登记工作。

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前,朝阳市国资委持有凌钢集团100%股权,凌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朝阳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朝阳市国资委和辽宁省财政厅分别持有凌钢集团90%股权和1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