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冷链食品检查

为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落实好“四个最严”专项活动要求,门源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超市、生鲜水产行等冷链食品开展安全检查,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排查:一是核查店内是否有消毒证明、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出库单及发票;二是核查相关生鲜店销售食品的价格、生产日期、供货渠道、到期日期、库存储备等;三是重点核查各大型超市是否有进口冷链食品,尤其注重源头性排查,对生鲜店及超市所进购食品的出处一一询问,督促各店家如实填写排查登记表,切实履行公益保护监督职责,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检察保障。经查,部分商家不能及时提供检验检疫证件及进货凭证,冰箱内存放的鸡爪、虾等食品已过期,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按要求查封并作详细登记,要求存在问题的商家及时进行整改,提供相应证明。排查过程中,检察人员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提示前来购物顾客须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测量,加大场所清洁消毒力度。并向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传,要求经营者依法经营、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制度。

门源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监督支持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增强经营单位疫情防控意识,消除冷链食品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门源县检察院

制作:冶梅秀

校对:李 辉

审核:马会平

(2021年第1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