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猪”跑票“绿委”案 民进党中评会年后再审

[新闻页-台海网]
图片
“莱猪案”去年表决时,民进党“立委”刘建国(左起)、江永昌、林淑芬多次弃权未投票,遭认定“跑票”。(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资料照)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 民进党团去年在台湾立法机构强力通过“莱猪”案,“绿委”林淑芬、刘建国、江永昌等3人跑票,党团决定停权3年并送交党中央裁处。民进党中评会昨日讨论此案,中评会主委康裕成会后表示,由于程序问题加上当事人都未到场,没有结论,将请党团重新发文,年后再来处理。
林淑芬等人去年未依民进党党团决议投票,党团决定停权3年,裁罚3万元新台币,并依“党团组织规程”送交中央党部当作提名参考,民进党中常会将此案交付中评会处理。
针对有人质疑“一罪不两罚”,中评会主委康裕成表示,之前党团大会处理的是针对其“党团”权利部分予以停权3年的处份;中评会将处理的是此3人“党员”权利的部分,没有一罪二罚的问题。在移送程序上,以过去案例而言基本上包含民进党党团、中常会、中执会均有移送权。
身为中评委的新北市议员张志豪在开会前,替3位“立委”请命,认为3位“立委”若被开除或停权3年不等的命运,对一生为党征战的立委而言无异是宣判了政治死刑,呼吁“请给3位跑票立委有改进机会和空间”。
另一中评委“立委”林宜瑾则表示,3人破坏政党团结,但若要停权3年,他们2024年将无法代表民进党参加选举,民进党恐会丢掉这3席“立委”;若停权2年,“某人”可能就不能选县长了,必须权衡大局不能单纯用违纪来看。但因3人是累犯,该如何处置让他们下次不再犯,应该是一个比较周全的方式。
刘建国被云林地方视为民进党未来云林县长最可能的接班人,党内人士表示,若是民进党中评会确认停权,无论是2年还是3年,都将对“立委”甚至县市长选举造成严重影响,毕竟刘建国在云林山线地区长期的经营获得地方极大好评,林淑芬和江永昌在地方上的实力也很难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