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筑翠园烟花爆竹零售点 儿童违规燃放

2月3日晚,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虹山东路版筑翠园旁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距离不足10米的地方,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存在安全隐患。本报记者到达现场后,发现确有市民反映的情况发生。当晚,五华区龙翔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执法队员赶到现场。执法人员到达时,虽然燃放者已离开,但执法人员要求零售商家注意安全问题,在销售过程中严把安全关。

城管人员对销售点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现场

儿童扎堆在销售点附近放炮仗

2月3日晚上9点,五华区虹山东路版筑翠园小区旁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的一侧张贴着“零售点周边8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示。可就在距离零售点不到10米的铁路上,散落着许多烟花爆竹的包装纸和燃放后的垃圾。距离销售点30多米远的地方,四五名儿童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燃放着烟花爆竹。在记者观察的20多分钟时间中,经营者并未将烟花爆竹出售给未成年人。

家住版筑翠园小区的曹女士说,燃放烟花爆竹的孩子大多是住在附近小区,自昆明主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出台后,每天晚饭后就有一群孩子在此处放炮仗,有时就在零售点旁边燃放,从未见工作人员劝导。

每天散步经过此地的刘先生说,从2月份起,小区附近有了烟花爆竹零售点后,每天都有孩子在附近放烟花,也没有家长陪同。“一群孩子在放炮,旁边也没个大人陪同,离卖烟花的那么近,实在是太危险了,一出事绝对是大事。”刘先生说。

零售点附近燃放爆竹后遗留下的垃圾

城管

已增派人员巡查

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王姓工作人员表示,销售人员会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劝导。“在我们周边放烟花的大多数是小孩子,离我们太近的时候,我们会让他们去远处燃放,但有时候太忙,顾不上。”

五华区城市管理局龙翔街道执法中队夜班组组长毛金龙介绍,自本月1日起,针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中队每天晚上都会加派执法队员加强巡查,直至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关门为止。若在巡查中发现在禁燃地点和区域内燃放的情况,将进行劝导并责令改正。同时,毛金龙提醒,遇到此类情况发生,市民可直接拨打12345市长热线,属地城管执法中队接到指令会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处置。

昆明12类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公园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地铁、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室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海鸥等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