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

堆燃旺火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成立了3个“禁放、禁点、禁堆”专项督查组,并邀请相关媒体,于1月24日起,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督查的通知》,采取听取汇报、明察暗访的形式,立即对相关地区开展了实地督查。现将本周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地区落实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污防战发〔2021〕1号)要求,各地区均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项工作均在全面有序推进中。其中,土左旗、回民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空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

在宣传方面,各地区通过在醒目位置张贴《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利用宣传单、一封信、手机推送、微信转发、悬挂横幅、流动车广播等多种方式,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放、禁点、禁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销售管控方面,各地区有关部门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并下沉到城郊结合部、集贸市场、商业街、村委会、流动经营摊点等场所展开工作,全市禁燃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不够扎实。在对待存在的客观问题上不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不主动想对策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存在一定的消极和抵触情绪。经济技术开区管委会在对督查组的汇报中明显准备不足,针对沙尔沁区域内是否属于禁燃区问题不明确,在汇报当中对于9家销售网点(3家许可证到期)已全部责令关停的情况与督查组暗访结果存在出入。

二是烟花爆竹销售管控工作不彻底。在经济技术开区,督查组暗访中发现有门口张贴电话号码现打现卖的情况,沙尔沁的吉庆烟花爆竹经销门市部和沙尔沁豫丰烟花爆竹经销部仍在营业中。其他地区也仍有不同程度的电话销售情况。

三是“禁放、禁点、禁堆”工作不够细化和落实。目前,各地区主要在宣传和销售方面开展工作,在主要行政区域运输入出口处未开展管控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主动开展工作,确保“三禁”工作全面落实,在源头管控、流通管控环节加大力度,以禁销、禁流为抓手,落实“禁放、禁点、禁堆”工作。

二是各地区在管控方面要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重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销售网点、零售点和电话销售行为实施清理,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做到全面禁销。

三是各地区在春节前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和排查力度,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呼和浩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市“禁放、禁点、禁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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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督查组深入武川县进行督查

按照我市有关要求,针对旗县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落实情况,1月29日,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第二督查组深入武川县进行督查。

该督查组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督查组一行首先听取武川县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随后,督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来到四季华宴酒店、集美花园住宅小区等场所,重点针对饭店、居民住宅小区、街头零售摊点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宣传工作进行了详细检查。

记者了解到,在武川县划定的禁燃区域内,没有发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在居民小区也都张贴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公告》及倡议书,但同时还存在防控措施不到位问题。为此,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针对饭店、居民小区和零售摊点加强管控,细化措施,责任到人,推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禁燃禁放 文明过春节!呼和浩特赛罕区查扣和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65件

近日,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回民区、赛罕区、托克托县的“禁放、禁点、禁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人员还走进社区、商场等场所,对“禁放、禁点、禁堆”工作宣传是否到位、是否有专人负责进行了检查。

记者跟随检查组在回民区检查过程中了解到,2021年春节销售旺季前,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非法运输、销售、储存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回民区安委会制定并印发了《回民区2021年度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回民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回民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回民区应急管理局督促落实。截至1月26日,回民区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部完成搬迁,回民区应急管理局不再受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点清零。

在牛街的一个小区里,检查人员向小区网格员进行了询问,了解到目前网格员已经开始在负责的小区宣传“禁放、禁点、禁堆”相关工作,如果发现有居民燃放烟花爆竹会第一时间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会拍照取证后及时通知上级部门,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检查组在赛罕区检查时了解到,1月4日,赛罕区成立了禁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制了5000份《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和《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发放到金桥开发区、榆林镇等地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等8个街道办事处,101个行政村、110个社区居委会、约900个住宅小区。

记者了解到,赛罕区应急管理部门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会同赛罕区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从源头掐断烟花爆竹流入辖区。对辖区曾经销售烟花爆竹的网点进行排查,拆除商业门脸牌匾9处,清理许可证到期零售商户9家,查处非法储存窝点两处,行政拘留1人,查扣和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65件。

27日,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托克托县。据了解,托克托县1月21日成立了禁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领导小组,印制宣传材料3000多份,发放到双河镇、新营子镇等3个镇、15个社区、120个行政村、150个住宅小区。根据农村地区的特点,通过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大喇叭喊话的方式向村民宣传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长微信群发放“禁放、禁点、禁堆”倡议书,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政策规定,呼吁大家自觉遵守规定,做一名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的践行者。

随后,检查组来到一个烟花爆竹销售点。经过测量体温和登记信息后,检查人员进入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属于合格产品,销售企业是否具有销售资格。

检查组在托克托县检查一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

据了解,目前托克托县有烟花爆竹销售商铺14家、批发企业4家,托克托县应急管理局加大了对这些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其中两家批发企业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在春节前集中购买年货期间,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会加强市场内的监管,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的商户加强管理,向商户发放“禁放、禁点、禁堆”的相关政策规定材料。从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托克托县会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禁放、禁点、禁堆”区域加强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