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三只鸟被判刑,山东构建巡回审判机制保护重点生态区域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林媛媛

2020年5月12日,在群山环绕的牟平区法院昆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王某等来了自己的判决结果:捕了三只鸟,获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还要赔偿国家15600元。“早知道拉网捕鸟犯法,说什么也不会干这糊涂事。”法庭上,王某悔不当初。2019年10月,王某架网捕了3只鸟。经鉴定,分别为纵纹腹小鸮、山斑鸠及珠颈斑鸠。其中,纵纹腹小鸮为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山斑鸠及珠颈斑鸠均为“三有”野生动物。

该案是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昆嵛山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成立后审理的首起涉环境资源案件。保护区管委会组织当地居民、管委会工作人员到庭旁听,现场接受教育。该案巡回审理,当庭宣判,起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推行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实现重点生态区域巡回审判机制全覆盖是山东法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大举措。全省法院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部门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区、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矿区、饮用水源地、林地、湿地、河流等重点生态区域设立巡回法庭(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推动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零距离。”山东高院环资庭庭长崔勇说。

山东法院先行在黄河流域、大运河流域推行巡回审判机制,取得显著成效。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五千年的华夏文明,也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据统计,全省共有X县(市、区)取用黄河水用于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每年达X亿立方米。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东高院积极对接山东黄河河务局深入黄河流域开展5次调研活动,了解影响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及做好生态保护所面临的形势后,决定在黄河流域推行巡回审判机制。

位于东阿县城东南部的黄河聊城市东阿县黄河国家森林公园,是集黄河文化、吉祥文化、养生文化、梵呗文化为一体的景区,现有各种植物67科237种,野生动物300余种,其中珍稀鸟类120余种。为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聊城市东阿县法院在黄河国家森林公园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成为黄河流域首个为保护黄河生态环境专门设立的巡回法庭。

“东阿法院作为试点法院成立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环境资源法庭,由三名资深员额法官组成。针对黄河生态保护建立了巡回法庭,目前机构、场所、人员已经到位,并已着手开始审理案件。”聊城中院院长刘延杰说到。据了解,目前黄河山东段共设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7处,初步实现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机制全覆盖。

与此同时,大运河沿线法院也积极行动,设立3处巡回法庭,做好做足大运河“保护、传承和利用”文章。枣庄市台儿庄区法院在台儿庄古城内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室,就地受理相关纠纷,在作好环资审判的同时,兼顾古城景区内发生的其他案件调处,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微山县法院搭建湖上审判平台,设立“公正号”湖上审判船,乘船巡回开庭、现场调查、就地调处湖产养殖、滩涂湖地承包纠纷等案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力促进了湖区和谐稳定。

另据了解,全省其他重点生态区域也及时跟进,依托相关重点生态区域行政管理机构设立巡回法庭(工作室)95处。其中,在自然保护区设立30处,旅游度假区设立19处,工业园设立15处,湿地设立10处,水库河流设立10处,其他重点区域11处,重点生态区域巡回审判机制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