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大妈为跳广场舞纵火烧雨棚,被抓后还不承认,只因嫌碍事

文/小何社会论
标题:安徽一大妈为跳广场舞纵火烧雨棚,被抓后还不承认,只因嫌碍事
大家都知道,很多老年人在退休后基本上都无所事事,他们平时都是以购物、锻炼来打发时间。广场舞作为一项清闲娱乐活动,自然是深受老年人的喜爱,所以我们经常能在晚上看到大爷大妈成群结队的跳舞。
可随着跳舞的人越来越多,这地方也就开始吃紧了,于是他们便开始占用停车场、篮球场等场地,如果有人占了他们跳舞的地盘,后果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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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徽淮北烈山杨庄派出所接到一起纵火案,一小区内的遮雨棚被人放火烧毁,所幸火被发现扑救的及时,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好好的遮雨棚怎么就突然着火了,这件事透露着蹊跷,民警在调取小区监控后果然发现了可疑人员。经确认,这名纵火犯就是小区的一名女业主包某,她趁着凌晨没人时悄悄点燃了遮雨棚,随后便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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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的质问,这位大妈起初并不承认,还怒怼民警:“我滴亲娘啊!我点那篷子弄啥呢?俺都多大的人了,你看见我的脸还是我的身子点人家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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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见大妈不承认,于是便带她去看了监控视频,在证据面前大妈最后只能无奈认错。据大妈表述,她原本就是在遮雨棚那里跳广场舞的,可后来有人突然在那摆了一个篷子,这让她无法跳舞了。她还发现,有不少人会在这篷子里打牌取暖,她越看是越生气,于是一怒之下便想到烧篷子,当晚趁着凌晨没人就放火了。
目前,大妈因涉嫌纵火已经被采取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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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事有很多网友认为,这个地方本就属于公共区域,小区业主都有权利在这里休闲娱乐,大妈这么做明显有些自私了。其次,在这里摆放遮雨棚也是为了给业主提供方便,大妈也应该理解,广场舞在哪里都可以跳,没必要因为这件小事纵火。
按照正常的规定,在小区内是不允许跳广场舞的,因为这会影响到其他业主的休息。大妈应该选择一个远离居民生活区的地方跳舞,我相信在淮北这样的地方有很多,而大妈在小区跳舞就是因为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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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大妈虽然口口声声说自己跳舞的位置被占,但她也完全没为其他人考虑,小区是一个整体,我们必须要以全体业主的利益为先,所以说大妈为跳舞烧篷子的行为明显是说不通的。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在小区内纵火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火势无法控制房子被烧毁了倒是小事,要是有人因此丧命,那么大妈的罪过可就大了,所以说我们在面对一些纠纷时,应当要私下冷静协商,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做下错事,到时候再后悔就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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