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44块窨井盖 泰州一男子涉嫌盗窃被判刑

扬子晚报网1月24日讯(通讯员 泰检轩 记者 刘浏)窨井盖安全问题近年来不断进入公众视野,每一次事故,都会引起极大的关注。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在2020年6月起诉了一起案件,陈某某盗窃了44块窨井盖。

认真审查后,发现案发地是正在初期建设的路段,道路处于封闭状态,44块井盖中只有2-3块铺设完毕,其他井盖都堆在路边尚未铺设,并没有造成恶劣后果。

最终,检察官在审查起诉时,认为陈某某盗窃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校对 丁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