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职工帮朋友包装16件假茅台“撑面子”,法院:罚款32000元!

遵义市一名酒厂职工,利用自己在茅台酒股份公司上班的便利,帮朋友包装16件假茅台“撑面子”,收款64000元。遵义市中院经审理后,判处其拘役3个月。

据介绍,这名被告人秦某,案发时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因其朋友想用假冒贵州茅台酒招待客户“撑面子”,秦某于是答应为其朋友包装假冒贵州茅台酒。

之后,秦某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安排他人包装假冒贵州茅台酒16件(12瓶装),以每件4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其朋友,并收到酒款6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秦某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发后,秦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已上缴违法所得64000元。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秦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2000元。

当天,遵义市中院还审理了一起假酒案。被告人罗某桥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处购买假冒“遵义1935”白酒后进行销售,因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发后,被告人罗某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上缴部分违法所得,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

据悉,这两起案子从立案到开庭仅14天。当庭宣判后,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贵阳晚报)

原标题:遵义一酒厂职工帮朋友包16件假茅台撑面子,法院判了……

编辑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