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网民传播不实疫情信息,被警方处理

正值举全国之力,众志成城,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之际,一些人却在传播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1月20日,靖西警方就及时查处了两名传播不实信息的网民。

1月20日,靖西警方发现,有人在微信群中传播不实言论,对此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确定了消息发布者为农某某(23岁,靖西人)和蒙某某(29岁,右江区人),随即警方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经询问,农某某和蒙某某交代于1月19日凌晨,在微信群中发布了两则“目前发现靖西确诊一例新冠病毒,蒙xx,曾在某KTV几个包厢饮酒,接触过30余人”、“密切接触者农某某现已被隔离”的不实信息。

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法律宣讲,农某某和蒙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宣读检讨书,并在发布不实信息的微信群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目前,蒙某某、农某某两人对其发表不实言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处每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醒

切勿相信、转发微博、微信、贴吧等互联网自媒体平台上出现的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更不要编造、发布不实信息。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