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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通过深度研判,精准打击,连续抓获7名涉“两卡”诈骗嫌疑人,缴获作案手机8台,作案银行卡20余张,进一步净化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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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月10日至14日,掇刀分局刑侦大队会同麻城派出所先后赶赴浙江绍兴、深圳、上海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荣、杨某彬和肖某升。经讯问,三人对其将银行卡、U盾、手机卡出售给他人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三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1月10日,团林派出所经走访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龚某。经讯问,其对将银行卡、手机卡出售给李某旺等人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龚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随后,民警循线追踪,并在市局相关警种的大力支持下,连续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旺、刘某、候某某三人。据了解,自2020年10月以来,候某某网罗李某旺、刘某等人办理了“两卡”为他人提供赃款转账服务。现已扣押手机5部,银行卡10余张。目前,该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要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二、长期不用的银行卡,要及时办理销户手续,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要随意丢弃。
三、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断卡”行动名词解释
什么是“两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等;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断卡”行动名词解释
什么是“四类团伙”?
此次“断卡”行动重点打击四类团伙:
开卡团伙,系在各地运营商企业营业厅开办电话卡的人员,在银行网点开办银行卡人员。
带队团伙,系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收卡团伙,系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贩卡团伙,系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的手机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来源:掇刀公安
编辑:琳达
审核:张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