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0天,这些人不顾防疫规定“强行闯入”“强行外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守规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底线。然而,这几天,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个别人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强行闯入”“强行外出”,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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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吉林长春。南关区一男子的车辆未在小区登记,其不顾防疫要求,掰断小区道闸门强行闯入。南关区南岭街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该男子非小区居民,具体情况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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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河北石家庄藁城区一大妈不服从小区封闭管理强行外出,被防疫人员和门卫保安拦下后反倒破口大骂。大妈拿起一个板凳准备坐下继续争吵时却不慎摔倒,便赖地上不起来。防疫人员无奈报警,最后大妈被警方抬走。
1月18日凌晨12时,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指挥中心派警称,在荣乌高速雄县西站防疫检查卡口处有人故意闯卡。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连夜查找闯卡车辆,并将闯卡人员王某传唤到公安机关。经查,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从荣乌高速雄县西站进入雄县时,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执勤民警依规对其劝返。王某表面答应,在驾驶车辆掉头时,趁民警不注意,径直驾车驶入雄县。经询问,王某对其强闯防疫检查卡口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雄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15日,江苏省射阳县公安局海河派出所接到辖区敬老院工作人员报警,称一男子在敬老院门口闹事,请求民警帮助。民警闻以鹏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正在用砖块砸敬老院的门锁,民警立刻上前制止,并将该名男子带回派出所内。目前,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月14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的一名女子因医院严格的防控措施,不能上楼给自己的哥哥送饭,当场殴打护士,撒泼打滚,拒不配合医院的管理,甚至还辱骂护士是"看门狗",场面一度失控。最终,该女子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1月14日,江西省南城县公安局建昌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有一名中年男性乘客拒绝扫码进入车站并与车站工作人员发生推搡。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南城县沙洲镇男子华某平到新车站乘坐乡际公交,通过安检区时未扫健康码准备直接进入候车区,被车站工作人员拦下。南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华某平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1月12日上午,福建省浦城县某农贸市场一位摊主,外出送货返回市场时,在市场出入口处管理人员发现这位摊主未佩戴口罩,违反了防疫规定,于是上前提醒其佩戴口罩。面对管理人员的劝解,这位摊主执意不戴口罩强行进入市场,并动手拿东西砸管理人员,造成恶劣影响。日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摊主处以行政拘留11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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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石家庄某小区门口发生了争吵。一女子自称家中自来水不能食用,订购的纯净水无法送进小区,要擅自出去取水。该女子非但不服从疫情期间居委会出入规定,强行外出还辱骂民警。最终,该女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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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石家庄市高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报称,9日上午,高邑县文华苑小区居民韩某某(66岁,退休前系县公安局副局长)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听从防控执勤人员劝阻,强行外出,并辱骂防控执勤人员,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强行闯入”“强行外出”,胆从何来?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在内的法律法规,都对疫情防控及其中的个人责任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疫情期间,针对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文件、相关举措,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行为。在疫情防控大局面前,每个人都要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守规矩、不添乱,对自己、家人和社会负起责任。
(新闻来源: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大众网等)(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