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财险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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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浑水研究院市值研究中心 何离

据江苏银保监局网站披露信息,因利用保险代理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下称“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被罚款25万元,时任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胡建国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此次太平洋财险被罚涉及两项违法行为。

一、利用保险代理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2017年3月10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与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以下简称一迪保代宿迁分公司)签订专业保险代理协议。

2019年6月14日、9月9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与一迪保代宿迁分公司完成手续费结算。

其中,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将其部分直接车商险业务虚挂在一迪保代宿迁分公司,涉及保费317195.35元,套取手续费76603.78元。

这个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其实是保险分支机构非常常见的违法行为,因为每一单保险的业务费用都是预留好的,如果是保险中介做的业务会从中拿到提成。

但是为了套取这部分提成,一些分支机构就会把本来直接承揽的业务“送”给某家保险中介,等中介拿到这部分提成之后,再返还给分支机构或相关经办人,这就等于是“飞单”。

二、财务数据不真实。2019年2月20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与XX科技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XX科技公司向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投保客户提供救援、代驾、洗车、保养等增值服务。

2019年7月23日、9月25日、2020年2月3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报销费用519154元,但XX科技公司实际未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而是通过增值服务变现的形式将费用返还给部分客户,金额合计311492.4元,并计入《保险机构费用明细表》咨询费科目,与上述增值服务变现不一致,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

这个其实就是保险机构签订了一个虚假的外包服务,然后把这部分费用以折扣形式返还给客户,达到降价销售产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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