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网呼和浩特1月16日电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的消息,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郝茂荣,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郝茂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通辽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郝茂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茂荣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贪钱敛财,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将亲属的旅游费用在单位报销;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民爆领域企业产能指标增加、安全生产检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大搞钱权交易。

郝茂荣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郝茂荣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天喜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工录用规定,在职务提拔、工作调整中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房屋和车辆,以购代建,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与不法商人搞权钱交易,甘于被“围猎”,大肆收受管理对象和下属财物,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和系统的政治生态。

张天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天喜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组织原则,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接受请托,收受下属钱款;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审批探矿权。私欲泛滥,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煤炭相关事项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杰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杰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