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打造“信用克拉玛依”

守信受益 失信难行

我市积极打造“信用克拉玛依”

本报全媒体记者 王雯婧 通讯员 马建 胡玲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不仅仅是个人私德与品行,也是经济良性运行的前提,社会稳定有序的基础。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工作的谋划安排,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以打造“信用克拉玛依”为目标,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助力我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改革试点工作。

科学布局

夯实建设基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诚信社会的重要途径。

自2012年起,我市围绕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失信惩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后出台了三十余项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行业规章和专项文件,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由我市立项研发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个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四大信用主体囊括其中,实现了联合征信、数据管理、信用监管和信息共享等功能,并通过“诚信网”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信用信息、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平台数据源接入单位共计111家,共征集各类信用数据646万多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4.7万家(其中企业1.15万家,个体工商户3.6万家),市场主体信用建档率达到99%。收集入库50.1万人的基础信用信息(其中常住人口30.4万人,流动人口19.7万人)。

为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和法治化,我市积极推进信用地方立法工作,组织起草了《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规范开展。

守信不单是个人修养的证明书,也是社会运转的润滑剂。

在社会诚信建设方面,我市将个人失信行为进行详细分化。个人初始信用分值为10分,产生一条失信记录,则会扣除相应分数,对存在失信行为的个人,相关部门将通过信用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其自觉整改、消除影响,对存在严重失信的个人,将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

同时,我市将信用信息征集向街道(乡镇)社区(村)延伸,建立健全居民履行居民公约诚信信息库,依托“信易玫瑰”手机APP,以守信激励正向引导为主要手段,大力开展个人守信激励应用,积极营造“守信受益”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截至目前,通过“信易玫瑰”手机APP已完成个人守信激励5623人次。

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我市依托信用大数据平台,开通了政务诚信专题,通过定期发布和推送政务诚信监测排名及监测报告,倒逼政府部门加快自身改革,推动建立政务诚信常态化监督机制,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

合理规划

推进实践应用

诚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步步难行”。

我市应用大数据技术,以失信联合惩戒平台为抓手,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使联合惩戒更具操作性。

在失信者有“痛感”的同时,更要让守信者得“甜头”。我市要求各区、各部门在监管和服务中建立各类主体信用记录,积极向社会推介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和有关诚信典型,联合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

诚信推广应用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

我市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方面入手,以信用信息系统为支撑,制度标准建设为保障,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分别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房地产及物业、公用事业、住房公积金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和实践应用。

举例来说,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记录是重要的招投标指标,信用优良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机会,不良企业则被限制进入市场。

对于失信者而言,我市不断完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拓宽企业、个人信用修复渠道,面向社会提供信用修复线上申请、资料提交和审核修复等服务,帮助失信者重拾信用。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信用体系的作用更加凸显,现代经济交往需要信用机制来打破信息的不对称,营造诚信、健康的营商环境。

我市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发建设了克拉玛依市信用大数据平台,全面开展公共信用评价,让监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和精准监管。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过程中的应用,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做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让监管力量做到“好钢用在刀刃上”。

我市在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市场监管格局的同时,积极推动信用信息、第三方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使市场主体提高自觉守信意识,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去年,我市开始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全市已开展信用承诺事项23个,在克拉玛依诚信网公示各类信用承诺书1802份。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推进信用体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拓展信用体系应用领域,努力打造“信用克拉玛依”这张展示我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城市名片。

编辑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