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假通知来了!鼓励就地过年,多地出招……

导读

鼓励就地过年,多地通知,补贴、补助…齐上阵!

江苏多地发布措施

鼓励就地过年

补贴、补助…齐上阵!

苏州市相城区

苏州市相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实施留相过节补贴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相城过节,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留相过节补贴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相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

1.给予企业专项补贴。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下同),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安排留相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再给予企业补贴

2.给予企业房租减免补贴。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蓝领公寓、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月房租。

二、提供节日生活保障

组织开展留相外地员工生活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为留相外地员工送温暖、献爱心;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丰富留相外地员工节日生活。

3.提供免费防疫物资。春节期间,对留相外地员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保障。

4.优先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春节期间,对留相外地员工中符合重点接种人群对象的,优先安排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5.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好各类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三、附则

1.本措施“留相过节补贴”适用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六大新经济产业企业、纳税超千万元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物流企业、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建设领域另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2.“企业专项补贴”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于春节后按实发放;

3.本措施所称“企业外地员工”,系为户籍非苏州大市的企业员工。其中,“给予企业专项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为在相参保外地员工;

4.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让留相外地员工及时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5.本措施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7591909。

苏州市相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南通海安曲塘镇

南通海安曲塘镇出台

《曲塘镇2021年春节期间

企业外来员工六项补贴》

老员工“以工引工”补贴。曲塘镇规定,2021年,企业外来员工每带来一名海安市外新员工到曲塘镇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首次在海安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推荐人1000元的补贴。

新员工自我推荐补贴。海安市外员工自我推荐进曲塘镇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首次在海安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给予其1000元的补贴。

企业包车补贴。对规上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满15人及以上)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镇政府全额补助。

专车接送补贴。对重点企业、外来员工比较集中的地区来海就业的员工,经企业申请,镇政府组织专车接送,专车费用由镇政府负担。

春节后自行返企补贴。春节后外来员工自行返企业就业,2021年2月12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返回的,按省内南通市外每人200元补贴,省外每人500元补贴。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期间返回的,补贴按减半执行。

留海过春节人员补贴。春节期间留海过节的外来员工,给予每人生活补贴500元。

常州溧阳

常州溧阳出台

《市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

减少外来员工流动的实施意见》

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

留在当地过年

为积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26日)鼓励外来员工留在溧阳、减少流动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我市外来员工的主要承载主体。在鼓励外来员工留溧过节中,要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保持连续运行,企业要统筹在溧外来员工生产、生活安排,要让每个留溧外来员工过一个安全、温暖、祥和的春节。

二、给予企业稳企稳岗奖励。对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外来员工20人以上、且留在溧阳不少于16天的规上工业企业、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知名品牌酒店、民宿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旅行社、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餐饮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安企业等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外来员工总人数20人以下,且全部留在溧阳不少于16天的企业,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按外来员工留溧过节的数量,以1000元/人的标准,按程序审核同意后一次性兑现企业稳岗奖励

三、给予外来员工直系亲属交通、住宿补贴。原则上不鼓励外来员工直系亲属跨区域流动,如确有需要须是从低风险地区来溧。上述企业外来员工及低风险地区来溧员工直系亲属,给予来溧产生的交通费用和在溧产生的住宿费用补助(其中:交通费用按乘坐交通工具的有效凭证金额补助,总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住宿费用按住宿发票金额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元)。员工可自行凭借有效凭证(发票)向本人所在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四、开展免费游溧阳活动。给予上述企业留在溧阳的外来员工及低风险地区来溧员工直系亲属(每名员工携带家属不超过3人)溧阳市民待遇,凭企业盖章证明(须注明游览人及身份证号码)和本人身份证,游览天目湖山水园和南山竹海景区免入园门票,按入园人次数量给予天目湖旅游公司适当补贴。

五、鼓励外来人员来溧就业。于即日起来溧应聘的低风险地区外来人员(2月11日至2月26日期间不离开溧阳),且在我市人才市场进行就业登记,并于3月1日前在溧阳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就业补贴。

六、开通春节公交专车。在江苏中关村开通直达城区上河城、万达广场、吾悦广场的公交专车,方便外来员工出行;在重要节庆期间,开通节庆公交专车,为外来员工提供便利。

七、强化带头模范作用。全市机关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坚决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并倡议亲朋好友在溧过春节,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需省外出行的工作人员应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

八、强化服务企业意识。全市各镇区(街道)、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靠前服务,对于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企业,在电力、供热、天然气、运输安排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统筹开展春节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关心企业和员工。

九、操作流程

(一)补贴资金申请。1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镇区(街道)书面提交《外来员工计划留溧过年汇总表》(附件1),由镇区(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市发改委。2月27日至3月5日,企业向所在镇区(街道)书面提交《企业稳企稳岗奖励申报表》(附件2)、住宿发票原件和交通费用凭证,由镇区(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10%-20%比例抽查、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等方式进行认真审查,发现企业审核把关不严、故意虚报材料的,则取消对该企业的奖励,审查结果经第三方审计后,经市审计局、财政局审定后,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

(二)资金发放。审议通过后,由市财政按程序发放至相关企业。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发布倡议书:

全区企业和广大员工:

岁末年初,正当我们用每个人的自律战胜疫情迎来社会车水马龙、用我们的汗水奋起直追迎来经济企稳向好的同时,我们也即将迎来中国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大家对家乡、对亲人的思念之情我们感同身受!然而,当前境外疫情发展呈加速上升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区也将迎来人员流动、聚集的高峰,我们将共同迎来疫情防控的重大考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的稳定有序,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贴心关怀不孤单。企业可以通过“留岗红包”、“过年大礼包”、“特殊津贴”、“错峰调休”“领导带头”等积极措施留工稳岗,关怀引导外地员工尽量“就地过年”“留新吴过年”,非必要不离锡。引导员工改变传统回家过年的观念,提倡网络问候、电话拜年等方式向亲人传递节日问候。确需返乡过年的员工,要做好防疫措施,有条件的企业可开展“点对点”送返,确保员工往返途中和假期安全。

二、强化防控不松懈。深刻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应急预案,完善防疫物资储备。强化员工管理,引导春节期间人员不扎堆、少流动。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坚决守住冬春战疫防线,巩固防控成果,全力保障生产企业平稳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保障权益不打折。企业要保障员工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和加班费,共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高员工获得感和满意度。规范用工管理,统筹安排春节期间的生产作息,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合理安排留锡员工的工作生活,适当提高食宿标准,开展“送温暖送关爱”等活动,营造关心关爱员工的浓厚氛围,努力使留锡外地员工“安心过年”“温暖过年”。

四、生产经营开门红。企业要提前谋划、科学制定春节前后生产计划。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通过缩短假期、延后检修等方式,调度增加一季度产量安排。协同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统筹做好职工春节期间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提前谋划节后用工、专场招聘会、线上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会等活动,确保首季“开门红”。

全区企业和广大员工,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夺取疫情防控全面胜利、勇当全市高质量发展“全能冠军”贡献力量。春节即将来临,恭祝大家新春吉祥、万事如意!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11日

北京:倡导市民在京过年,用薪留人

今天,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2021年春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倡导市民在京过年。

1月13日,北京发布《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留京过年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重点从用心留人、用岗留人、用薪留人、用情留人等四个方面明确了相关要求和措施,确保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在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需要不间断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坚决守住职业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协商制定职工春节错峰放假、弹性休假、薪酬标准等计划,落实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春节7天假期(2月11日至2月17日),2月12日、13日、14日为法定节假日,2月11日、15日、16日、17日为调休的休息日。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或者补休来替代。在休息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再另外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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