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交警公正办案挽损失 保险公司送锦旗致谢

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袁家山 通讯员文晓旭) 1月13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分公司副总经理瞿华军、理赔部经理赵召学、理赔部调查科科长张巍将一面印着“人民卫士百姓公仆、警保合作合力为民”的锦旗送到碧江区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中队,对事故处民警严格、认真的执法态度和专业的执法水平表示赞许,并对碧江交警表示诚挚的感谢。

事件回放:2020年12月27日,在碧江区环东路东门桥头路口发生一起四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碧江交警事故处警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工作,经了解,肇事驾驶人已驾车逃离现场,为保障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事故处警民警迅速兵分多路,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被撞车辆驾驶人,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在证据面前,肇事驾驶人罗某对12月27日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所属保险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事的事实供认不讳。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碧江分公司保险理赔核定,该起事故约造成经济损失15万余元。根据相关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则该起事故四车受损维修费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损坏赔偿费用由肇事驾驶人罗某自行承担,此案的成功告破保障了其他受损车辆车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

2021年1月7日,在碧江区凉湾村路口路段发生一起单方事故,一辆小型轿车撞向路旁的电线杆,导致车辆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约4万余元。接警后,碧江交警事故处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等候在现场的“驾驶人”侯某主动上前向民警表示由于自己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向路旁电线杆。在勘查完现场后,事故民警顺势对侯某进行口头询问,结果发现侯某对提问回答含糊不清,甚至出现与现场痕迹不相符的回答。凭经验,该案可能有蹊跷,事故民警立即复勘现场,同时与指挥中心联系调取事发地监控视频,经反复核实比对,发现事发时该车驾驶人并非侯某,在证据面前,侯某交代自己是替朋友“顶包”,事发时驾驶小型轿车(所属保险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是余某,由于余某前一日饮酒,担心酒驾被处罚,加之酒后驾车保险不予理赔,于是找到自己“顶包”,欲通过保险理赔“报销”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本以为这次“骗保”手段做的天衣无缝,不料事故民警在现场勘查及调查取证中发现诸多漏洞,最终识破了骗局。

在两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碧江交警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其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树立了碧江交警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