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云南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近日,云南多地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马关县

马政通〔2021〕1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多地发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马人员管理。

(一)对来自境外(国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及红码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接受村委会(社区)、单位管理,管理期间严禁擅自外出。

(二)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及黄码人员,需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的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接受村委会(社区)、单位管理,管理期间严禁擅自外出。

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二、避免人员聚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暂停各类演出、文体赛事、花山节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不得组织、不得参加“杀猪饭”“过年走访”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白事办理要按规定报村委会(社区)备案。

三、强化冷冻食品安全意识。运输、销售、加工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时要佩戴口罩、帽子、手套;购买、接触、处理冷冻食品时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生冷海产品需煮熟后再食用。冷冻食品运输、销售、加工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四、倡导就地过节。倡议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马”。在外工作、学习、生活人员,提倡留在当地过节或休假,降低将疫情带回家乡风险。

五、禁止探视住院患者。即日起,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面禁止探视,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县城区所有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经患者所在科室同意后再按要求更换。

六、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树立健康文明生活6条新风尚。进出车站、医院、诊所、酒店(宾馆)、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商业中心、超市、农(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吧、网吧及娱乐场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场所消杀工作。乘坐公共汽车、班线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交通工具消杀工作。

七、规范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强化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场)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辖区网格“一日一排查、一日一报告、一人一档案、一事一处理”,对近期从境外(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九、坚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禁非法出入国(边)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和偷越国(边)境出(入)马人员线索,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准确认后,按《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大对群众举报出入境违法犯罪给予奖励的通告》标准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举报电话:0876—7122232、0876—7126411、110。

特此通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通海县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近期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沈阳市、北京市、黑龙江、大连市等地连续发生本土疫情,石家庄市藁城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减少人群聚集,预防疫情发生、交叉感染及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严格排查管控。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通人员的排查管控。自2020年12月27日以来,从高风险地区入(返)通人员,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村(社区)报备,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来自中风险地区入(返)通人员,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居家隔离,纳入村(社区)管理。

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二是严格做好大型会议活动防疫工作。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严格审批报备制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要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助指导,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三是严格管理单位人员域外出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开所在市必须经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社会组织和企业确需组织的需报指挥部审批。四是严控红白喜事宴席。群众举办喜事宴席要提前15天报所在村(社区)审批并向乡镇(街道) 指挥部报备,白事简办。干部职工操办红白喜事,除向所在单位报备外,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向县纪委监委报备。宴请要严格控制宴席桌数和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参加人员,邻桌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保持安全距离就餐,并配备公筷公勺。参与人员要严格扫“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如发现红黄码人员要及时向村(社区)报告。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和正在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

严格购物消费管理。一是防止顾客过度聚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二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措施(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三是禁止群众网上购买境外冷链食品。

严格聚集场所管理。严格落实“云南健康码”、“行程卡”扫码查验制度,全县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医院、电影院、酒店、超市、餐馆、网吧、KTV、车站、学校、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有序分流等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若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责令停业整改,直到整改到位方可复工。

严格餐饮住宿管理。一是落实餐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措施(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二是严格管理工作人员。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三是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拒绝检测、未戴口罩的予以劝阻。四是规范宾馆内设服务。加强公共区域设施管理,对健身房、咖啡厅、棋牌室、游泳馆等进行消毒,对布草存放点、清洗消毒间等做好紫外线消毒处理。客房落实通风消杀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严格交通运输管理。一是加强交通站点管控。长途客运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二是加强交通工具防护。做好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做好清洁消毒,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三是加强人员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在验码时如出现中、高风险人员信息报交通运输局及时推送指挥部安排排查。

严格冷链食品管理。为确保群众健康生命安全,暂停冷链食品进口。对进入我县的国内冷链食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及“云智溯”追溯信息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工作人员防护、体温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措施。

加强医疗机构防控。一是有效分流进入医院人员。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进入医院所有人员要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二是加强发热患者管理。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准确筛查区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疾病。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三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要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通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易门县

易门县关于持续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1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1.严格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外出时随身备好口罩,坚持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集贸市场、客运站、商场、超市、学校、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宴会人数。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车站和交通工具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4.减少外出和及时报告。非必要不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生活,从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易(返易)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到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接受相关健康管理。

5.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类管控。在入境地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入易(返易)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7天内要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当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从低风险地区来我县的,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自由通行。

二、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

6.“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7.“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尤其发现“三非”外国人应立即向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110电话举报,不得容留、藏匿、聘用“三非”外国人,发现或知悉“三非”外国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三、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8.错峰安排出行和线上消费。全县各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严格执行教育体育部门安排。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提倡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外来务工等人员在春节期间无法返乡过年的,其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9.严格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厅、客运站、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常消毒、勤通风和“1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须设立专人负责督促、引导,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推行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措施,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

10.严控疫情输入。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未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库证明和未经赋“云智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企业要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1.严格大型活动监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管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12.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各景区景点、电影院、图书馆、网吧、KTV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电影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四、强化防控工作领导

13.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和行业特点,提前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企事业等单位要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易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河口县

河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关于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防控关键期,时值春节临近,人员交流频繁,疫情防控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对从陆路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7”天隔离观察,即入境后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7天,隔离期满开展第四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检测费用和隔离费用自理。

二、倡议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延办、白事简办”,操办红白喜事的家庭要向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保持安全距离就餐。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规操办行为,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三、凡进入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面落实“五个不得”要求,即:没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冷链食品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庙会、茶话会、联谊会、花山节等节庆联谊活动,加强大型会议的规范管理,鼓励线上开会。确需举办或召开的,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禁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严格控制人数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报乡镇、农场审批。

五、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超市商场、餐饮饭店、运动场所、图书馆、电影院、车站、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扫健康码和行程卡、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和开窗通风等防控工作,室内场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经营等防控措施。

六、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拒不报告、不执行、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决定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后附各乡镇、农场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七、坚持科学防控,养成良好习惯,“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尽量少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共享平安健康河口。

河口镇:0873-3576641

南溪镇:0873-3124499

桥头乡:0873-3124659

瑶山乡:0873-3124712

莲花滩乡:0873-3124184

老范寨乡:0873-3541338

河口农场:0873-3124926

坝洒农场:0873-3069060

蚂蝗堡农场:0873-3581513

南溪农场:0873-3124901

河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昆明市

1月12日,昆明市疾控中心发布重要提醒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个别地区突发聚集性疫情。随着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防控态势再次紧张。为做好节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发出重要提醒如下:

一、春节期间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选择就地过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无必要,不建议出境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入境解除隔离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昆返昆人员,应准确记录活动轨迹,主动向社区进行报备,严格执行我市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出入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

三、减少组织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倡导网络拜年,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有流感等症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做好居家清洁消毒。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村居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不断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倡导冬春季节“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新风尚,并按规定向社区(村)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

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肉类和水产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六、加强个人防护,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

七、 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佩戴口罩及时到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2日

石林县

1月11日,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紧急通告》,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及时报备,禁止聚集,就地过节。

通告指出,春节临近,人员交流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增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急通告如下:

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被列为高风险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已经进入战时状态,加之春节临近,人员交流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增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巩固全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将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减少出行

广大人民群众要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防控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从中高风险地区返石前主动向村(社区)、组(小区)和工作单位报备,返石后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及时报备

凡2020年12月19日以来,河北省来(返)石人员须第一时间持三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向所在村(社区)、组(小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石人员一律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三、禁止聚集

(一)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要严格按照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印发《关于转发做好昆明市会议、培训、考试、重大活动等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石新肺防指发〔2020〕59号)的要求,落实“一责两案”(即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传播。

(二)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各业禁止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和聚集性活动,若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需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

(三)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从即日起,暂缓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包括: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脱孝念经幡宴、满月满岁生日宴、生日祝寿宴等)客事宴席。操办丧事须一切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近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之内,对外地远亲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把关梳理筛查,严禁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正在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村(社区)要对本辖区丧事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对违反规定者,由村(社区)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四)各村民小组公房、活动场所和城乡待客处一律关闭,不提供任何居民办理客事活动。

四、严防输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新肺防指发〔2020〕63号),立即对石家庄市、邢台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入石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面宣传入石返乡人员到村委会(社区)报到登记制度,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向村(社区)报备家属返乡情况。

五、强化监管

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院、KTV、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通信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强化防护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医院、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时);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境外货物时,建议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个人防护。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社交距离、勤于洗手、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分餐公筷”“六条新风尚”。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七、就地过节

春节期间,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在本地过节、不走亲访友;在外工作、生活、学习的石林人,建议在当地过节,减少外出,可以使用视频拜年、网络问候等方式向亲朋好友传达祝福。

八、规范就诊

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群防群控

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楼栋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

十、关注信息

关注“石林融媒”微信公众号、《石林融媒》手机客户端等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为了对您自己、家人和对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请回乡人员看到此通告后,立即进行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可拨打石林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71—66196927咨询预约,发现未登记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了解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可拨打县疾控中心电话0871-67796893进行业务咨询。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嵩明县

1月11日,昆明市嵩明县发布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患者就诊及陪护人员管理的通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嵩明县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有序进出医疗卫生机构

所有人员请按照指定的出入口进出各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疗卫生机构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扫码亮码、接受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全程佩戴口罩。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就诊,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诊。

二、规范门诊管理

门诊就诊时,轻症患者需单独就诊,重症、儿童患者可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患者及家属在就诊、检查、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候诊请间隔就坐,并自觉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避免人员聚集。体温≥37.3℃者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境外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请主动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接受筛查,发热门诊位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一楼(院区有明显指示标识)。

三、全面禁止住院探视

患者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入院患者陪护人员要求固定,原则上不超过1人。需凭“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领取“医疗卫生机构盖章的陪护证”后,方可入院陪护。

四、严格病房管理

住院病房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患者及陪护人员凭腕带或陪护证进出病房,无陪护证严禁出入。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病房内勤通风。禁止进入其他病房,不在楼道聚集聊天等。患者不得擅自离院,陪护人员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到人员较多场所。

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配合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昭通市

告全市人民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父老乡亲,大家好!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易发多发期,全球新冠疫情加速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逐步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出行、做好健康检测等措施。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去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电影院、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外出归来、接触公共设施或物品后要及时洗手。常通风,居家、办公、活动等室内场所要定时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减少疾病传播风险。减少出行,非必要不出行和参加户外活动,不去封闭的人员聚集场所,不建议出境旅游,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着力减少人员聚集。从严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和举办。加大农村聚集性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控农村闹新年、办灯会等聚集性活动,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不组织和参加聚会,尽量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禁聚众吃“杀猪饭”、亲朋好友相互宴请办生日宴、乔迁宴等。红白喜事一律从简,并严格做好防控措施,婚事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白事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针对节日特点,各地要组织做好生产生活用品、节庆物品下乡等工作,尽可能减少农村赶集频率和规模。

三、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各级各部门、各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宾馆旅店和广大市民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向社区、公安机关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非法入境人员,杜绝容留无合法证件人员,敦促国(境)外入昭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昭入昭人员应自觉接受属地村(社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登记、管理,并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到昭报告等规定。对从国(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返昭人员,按要求严格执行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必须接受4次核酸检测。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昭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再居家隔离观察7天以上、并接受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的,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接受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全部自理。

四、从严管控重点场所。机场、火车(高铁)站、客运站、港口(码头)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影院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规范消毒工作,做好体温检测,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除要规范消毒外,驾乘人员均要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上下车要严格扫码。室内场所、密闭式娱乐场所要实行预约、错峰、限流开放经营。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落实人员限流、场所消毒等工作,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在防控措施到位可控的前提下控制宗教活动规模,缩短宗教活动时间,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五、积极劝导就地过节。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病毒感染和传播风险,各家庭、亲朋好友和村(社区)要劝导在外工作、学习、务工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回的,本人或家人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电话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出发地、出发时间、乘车方式、途经路线、预计到达时间等。到昭后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到登记,按照昭通疫情防控要求接受管理。

六、谨慎接触冷链食品。请广大市民谨慎购买食用冷链食品,尽量避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以及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进口生鲜产品。确需选购冷链食品的,可以到我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217户经营户处购买(具体名单由市场监管部门另行公告)。接触、处理冷链食品时要注意个人防护,规范戴口罩、手套,避免直接触碰冷链食品,处理完冷链食品后及时洗手、消毒;食用冷链肉食要充分加热、确保烧熟煮透,不生食冷链肉食。

七、科学规范就医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期间要遵守医疗机构的诊疗、陪护、探视等规定,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预检分诊和核酸检测。一名患者限一人陪护,并停止其他人员探视,陪护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八、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从外地返昭入昭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有不适症状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各类诊疗机构及人员,均有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义务,鼓励广大市民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地要认真履行属地疫情防控责任,因防控措施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抗疫仍在继续,形势更为严峻!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我们相信,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永胜县

根据近期疫情态势,现在春节临近,各高校陆续放寒假,返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频繁。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预防疫情发生、交叉感染及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更好的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永胜县结合最新疫情动态,特作以下温馨提示:

一、及时登记报备1、如您近期计划返乡,请您提前拨打所属村(居)委会电话报备个人信息、拟返乡时间、所在地是否是高中风险地区等信息,以便村(居)委会做好信息登记备案,并提前做一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2、如果您已返回永胜县,请您第一时间前往所属村委会登记报备,提供7日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并扫“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码”和测量体温,主动配合村委会做好返乡人员管控措施。3、如果您需要长期外出,也需要您告知村委会其动向,并配合村委会做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到村进行登记,若不便前往村委会登记,可电话联系告知本村委会。

二、做好科学防护1、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返程途中及在乡期间,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的健康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2、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务必按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属村(居)委会或卫生院报告,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返乡后尽量不要再离开居住地,建议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4、取快递包裹时佩戴手套,先消毒,后拆包装袋,尽量不要把外包装袋带进家中。

三、分级管理措施1、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按要求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高风险地区:严格采取“14+7+7”管理措施,入永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14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前将隔离人员信息提前推送至其所在村委会纳入网格管理,继续居家医学观察7天,进行规范的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7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出入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3、中风险地区:需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采取“1+7”管理措施,即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后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进行7天的自我健康管理。

四、减少聚集活动1、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开展团拜会、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庆典活动、企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超过50人的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向行业主管审批,同意后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备。2、暂停民俗宗教领域聚集性活动,严控春节期间的庙会、灯会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3、坚持农村红白客事从简,客场客事办理桌数不得超过标准接待量的50%,邻桌距离不得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得超过8人,保持安全距离就餐,配备公筷公勺,必须向辖区村(居)委会报备。公职人员办理红白客事必须向单位和纪检部门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在20桌以内。私人聚餐控制在10人内。

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我县群众要自觉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由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居)委会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疫情无情,生命大于天。为了您的亲朋好友和全社会的共同安全,请大家共同遵守,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履职尽责,共同创造永胜美好未来。

永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普洱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暴发蔓延,普洱市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疫情和局部聚集性疫情。1月12日,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第13号通告,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暴发蔓延,我市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疫情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冬春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随着春节临近,人员交往流动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交织加剧。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一)严格管控入境人员。入境人员一律按云南省正在执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严禁涉及跨国婚姻人员到境外走亲访友和接待、容留、藏匿境外亲友,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网格化管理。凡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普返普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报告。在外地完成隔离观察的返普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并纳入网格化管理。

(三)严格返乡人员管理。倡导外出务工人员留在工作地过春节,确需返乡的,出发前要主动了解目的地防控要求,并及时向所属村(社区)报备。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做好自我防护。不建议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非必要不到境外务工。

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严格公共场所防控。商超、餐饮单位、宾馆酒店、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消杀等防控规定,严格控制人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原则上不得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

(二)严格校园防控。全市各类学校(包括线下培训机构)除属地应对疫情指挥部统一要求外,不能另行制定设限规定。严格落实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科学、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寒假期间,非必要,师生不出市。各类学校要做好师生跟踪随访,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工作。

(三)严格养老机构防控。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倡导视频探视,服务对象原则上不外出,工作人员外出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就医绿色通道,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专车快速送诊。

(四)严格医疗机构防控。各医院(含民营医院)、诊所、药店,特别是发热门诊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倡导预约诊疗,减少人员聚集。坚持“医、患同防”,加强病房管理,严防医院内疫情传播。严格执行准入要求,规范发热门诊及预检分诊。

(五)严格宗教活动场所防控。宗教(民间信仰)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场所内人员要落实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外出,倡导线上开展活动。严禁举办祈福、迎新年等聚集性宗教活动和集体聚餐,必须开展的重大聚集性宗教活动需提前严格审批报备。

三、聚集性活动管控

(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一律取消内部系统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确需举办的,按属地管理原则从严审批,“谁主办、谁负责”,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红白喜事按“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原则进行,并按规定向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扫码亮卡。严禁邀请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单位干部职工还需按照干管权限向纪检部门报备。

(三)农村一律不得举办商业演出、民间庙会、杀猪宴等活动,取消祠堂(宗祠、祖屋)落成、宗族祭祀、家族修谱、新年祈福等聚集性活动。

四、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全市范围内全面暂停进口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营店、超市、餐饮等相关行业关键场所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主动使用“云智溯”信息系统,发现问题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二)严格交通客流管控。严格落实司机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规范防护。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客流班次调控,严格执行扫码亮卡筛查措施。同时,做好机场、候车室等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提高人员通行效率。

(三)严格管控疫情信息。市民应当从官方渠道获知疫情信息,避免轻信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传播的不实信息,不得随意通过微博、微信小视频平台等发布和散播未经证实的言论和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效线索视情况给予奖励。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严禁组织、参与、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及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和“三非”人员,违者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人防护管理

(一)倡导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普。确需离普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并严格按干管权限审批,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尽量不出行。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冬春季疫情防控和流感防治要求,做到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厢式电梯必须佩戴口罩。

六、落实防疫责任

(一)坚持疫情防控全市“一盘棋”的原则。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属地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个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拒不配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单位和商家有权拒绝其进入。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内容来源:整合自马关县人民政府网站、礼乐名邦-通海微博、河口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河口县融媒体中心、易门发布、易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普洱发布、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