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例投保人自残骗保案件日前宣判

近日,伊春银保监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领辖内七家保险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感谢警方尽心尽力工作,侦破了黑龙江省首例投保人通过自残手段骗取保险理赔金案件。
2019年7月至8月间,邵某某先后在伊春辖内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险,总保额达900余万元。2019年8月15日,邵某某向其投保的多家保险公司报案,称其在家剁大骨头时不慎将其左手拇指、食指砍掉,并提出理赔申请。这一情况引起了各家保险公司的警惕,第一时间通过保险行业协会向伊春银保监分局报告。
接到报告后,伊春银保监分局迅速召集有关保险公司对报案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了投保人邵某某短时间内投保、报案,断指均至手指根部,就医时拒绝进行断指接植手术,且投保人邵某某配偶柴某于2019年初因工作意外导致左手拇指切断,先后从五家保险公司获赔总计23万余元等情况,认为投保人邵某某存在恶意投保、故意骗保的可能,涉嫌保险诈骗。
对此,伊春银保监分局高度重视,立刻召开党委会议,结合各公司报告事件及分析结果拟定处置方案,成立由分局、行业协会、各保险公司共同组成的反保险欺诈领导专班,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疑似保险欺诈案件情况向省局领导和案件稽查处进行报告。
图片
伊春公安部门与涉案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案情交流。
接到报案后,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通过细致调查和现场模拟后找出案件疑点,并将邵某某的离断手指送往哈尔滨市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成伤机制、毒(药)物的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邵某某离断的拇指为锐器二次砍击形成,示指(食指)为一次砍击形成,且离断手指中留有利多卡因也就是麻药的成分。
2020年12月,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投保人邵某某涉嫌保险诈骗案件开庭审理。经审理,投保人邵某某故意造成自己左手拇指、食指伤残,骗取保险金,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保险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邵某某尚未取得保险金就被银保监部门发现,属于保险诈骗未遂。邵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法院依法判决邵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此次保险欺诈案件的成功告破,标志着黑龙江省保险反欺诈工作进入了全面协调、多方联动的新起点,彰显了监管部门坚决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给不择手段、心存侥幸进行违法行为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下一步,黑龙江省银保监及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化警保联动,加大反保险欺诈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与此同时,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拟建立联席通报机制,通过对异常信息的上传、比对,实现同业之间信息沟通及风险预警。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 吴国平 记者 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