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方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
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
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告
近期,河北省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短时间内出现大量感染者。随着春节将近,我县返乡人员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更好地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中高风险地区来方返方人员管控
1.凡从中高风险地区或河北省的来方返方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报告,严格落实“14+2”管控措施。即:来方返方第一时间做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做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者解除隔离;阳性者送定点医院诊疗。
2.居家自我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活动史和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
3.国内其他地区来方返方人员要配合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作。
4.所有在入境口岸隔离期满14天的入境人员,来方返方后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
二、严格聚集性活动管控
5.从即日起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聚集性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必须组织召开的会议,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同时,从即日起要严格规范婚丧嫁娶等一切聚集性活动。婚丧嫁娶活动一律从简,所有参加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原则上不统一就餐。
6.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各企事业单位不得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企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农村取消庙会、集会等聚集活动。
7.严格落实“三减少、三加强”,即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和加强定点诊治等工作要求。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减少走亲访友活动,个人家庭聚集要严格控制人数,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严格人员密集场所管控
8.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严格实行“实名制”就诊。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固定的一人一陪护,其它疾病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9.各类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交通场站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定期组织人员消毒,所有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10.严格校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11.农村旅游、影院、棋牌等场所原则上一律关闭,农村地区各类饭店、旅店等一律不得承接群体性餐饮活动,乡厨不得承办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业务。
12.严格控制家庭聚会,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四、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13.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广大群众要理解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做好食住行游购娱各环节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家庭要储备体温计、口罩和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居家环境要常通风、定期消毒,接收快递、信函等要进行消毒处理,并注意洗手。
14.养成健康饮食习惯。要掌握冷链食品选购、加工和食用流程的防疫知识,在正规场所选购新鲜食物,保证食品原料的卫生安全。食物应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工,生熟用品用具分开使用。注意营养均衡,合理锻炼,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15.合理安排出行。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和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等疫情信息。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行,外出要避免前往河北省等中高风险地区;确因需前往的,出行前必须向本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经本村(社区)、单位疫情防控领导组审批。出行时要提高防护意识,乘坐铁路、航空、公路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好手部卫生,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必要的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工作。如出现不适,有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返方后要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五、严格责任追究
16.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方返方人员的全面排查和精准管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的基层基础作用,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精准管控无遗漏。
17.对有意隐瞒、不如实报告河北省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不配合相关管控措施的人员,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
18.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有河北省旅居史的人员未落实相应排查管控措施的,以及商场超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未经许可举办聚集性活动的,鼓励群众及时向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工作人员将严格做好举报人隐私保护工作,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此类线索。
县疫情防控办电话:0358-6025340。
方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组(代章)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