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县长签发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这些规定你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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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州政发〔2020〕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防火时限。2021年全县草原防火期为2021年1月1日至5月31 日、2021年10月1号至12月31日,森林防火期为2021年1月1日至5月31日、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确定防火区域。全县所有林(草)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0米内的范围为森林草原防火区域。
三、落实防火责任。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分工、联防联保、
包片驻点,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机制,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严格管控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对高火险时段和火灾易发区域,加强预警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期不结束,防火检查不停止。在高火险期,特别是在春节、元宵、清明等传统民俗节日、假期及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危时段,严格规定森林草原禁火时间、范围、内容和措施,要求进入林区、牧区人员主动接受登记和检查,做到“五严禁”: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把、生火取暖;严禁烧荒、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点孔明灯;严禁携带火种及其它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物品进入禁火区。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12119”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的宣传,组织好防火“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七进”宣传活动,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寺庙,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做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值班值守。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好值班记录,严肃值班纪律,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缺岗等现象发生。确保各乡镇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林场干部职工全部到岗到位,强化地面巡护巡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出现火情能够迅速指挥联动,妥善应对。
七、做好综合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根据工作实际,加强防灭火实战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综合能力,提升指挥机构与扑火队伍的应急联动,科学指挥扑救,提升工作效能。做好各类扑救物资摸底、清检,对扑火器具、车辆等设施设备提前检修到位,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扑救队伍要严阵以待,在重点高危区域进行靠前驻防,死看死守,有效处置。
编 辑/马雪晶 责 编/陶晓琦 何夏艳
审 核/道 吉 监 制/祁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