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租赁处罚背后的待解难题

本报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近日,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处罚信息,国银租赁(01606.HK)因错报存款准备金考核材料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两项问题,被处以警告并罚款9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国银租赁被罚外,公司船舶业务部、经营管理部和普惠金融事业部三个部门高管亦遭到处罚。
此次处罚亦非首次。自2018年至今,国银租赁因为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以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股权投资问题长期未整改等情形遭到监管处罚。《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国银租赁被处罚涉及业务多与公司转型相关,如涉及普惠金融业务、股权投资等。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金租行业近年来一直处于强监管模式,审慎经营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昔日主业显颓势
根据天眼查显示,国银租赁的股东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和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从股东所属行业来看,有两家股东从事航空领域业务。与此同时,国银租赁官网也显示,“国银租赁已逐步形成了以飞机租赁和基础设施租赁为核心的业务布局和以服务于大中型优质客户为核心的客户定位”。
记者梳理发现,国银租赁从2010年的10年间相继在上海、天津、深圳和厦门等地成立了75家飞机租赁公司,其中有11家飞机租赁公司相继注销。就在2020年11月30日,国银租赁还对外投资了国银鹏程飞机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和国银鹏翔飞机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不过,国银金租2019年年报显示,飞机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收入为125.2万元,较上年度减少77.1万元,而国银租赁当年的融资租赁总收入为8287.4万元,飞机租赁仅占1.5%。
与此同时,国银租赁谋求在经营租赁业务发展,2019年国银租赁经营租赁业务收入为8236.7万元,其中飞机租赁业务收入为7264.4万元,较上年增加20.1%。对此,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经营租赁不同于融资租赁,是一种短期的租赁形式,同时还需要为承租人提供保险、保养等专业服务。”
对于为什么融资租赁收入占比如此之小,反而发展经营租赁,国银租赁没有给予回复。
回看过往,国银租赁曾有公司高层因飞机租赁业务落马。裁判文书网显示,国银租赁原总裁王翀在担任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8年5月更名为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环宇飞机融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马亚东谋取利益,并收受马亚东贿赂212万港元。2006年初,王翀向马亚东提出,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目前经营困难,欲开拓新的业务。马亚东称其可以从中运作为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取得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飞机经营性租赁业务,并提出要收取项目租金2.5%的咨询服务费,其中1%作为给王翀的好处费,王翀答应其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19年末,国银租赁的总资产为2163.01亿元,而飞机租赁总资产938.39亿元,飞机租赁占总资产的43.38%,对于占据“半壁江山”的飞机租赁为何业务如此低迷,未来在该板块业务是否会作出调整?记者向国银租赁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前,对方未予回复。
而就在此次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处罚信息显示,国银租赁因为错报存款准备金考核材料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两项问题被警告及处罚。同时,公司三名部门高管亦遭处罚,分别为国银租赁船舶业务部副总经理张佳、经营管理部总监助理刘卫国和普惠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黄丹青。
普惠金融事业部是近年国银租赁成立的部门。根据国银租赁官网介绍,“以车辆租赁及工程机械租赁两大专业化板块为抓手,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强化资产管理和风险管控能力,发挥金融租赁融资融物属性兼具的优势,服务中小微企业及个人融资,打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极。”
对于此次处罚尤其是涉及普惠金融业务,看懂研究院研究员卜振兴认为,“金融行业监管将会力度不减、持续不断,把握客户实际风险方面更是监管重点。成立普惠金融是相应支持实体经济,支持普惠金融的理念,但是不能因此放松风控的标准和底线”。
多项处罚背后
2019年7月31日,国银租赁曾因为租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股权投资问题长期未整改遭到监管机构处罚80万元。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国银租赁至今仍有待解股权投资问题。
2018年1月,*ST沈机公告称,公司与国银租赁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国银租赁采购*ST沈机产品,通过*ST沈机及其子公司以经营性租赁的方式转租赁给加工企业,租赁到期设备残值由*ST沈机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协助国银租赁处置。合作期限为3年,合作规模为50亿元。双方同时约定,未来如果过程中额度使用完毕,可随时增加合作额度。
截至目前,3年时间正好结束。从*ST沈机近期的公告来看,公司准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售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和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两家子公司 10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事项。但是就在挂牌期间,国银租赁冻结了上述两家公司的股权。根据天眼查显示,优工业的股权金额为12.4亿元,东莞公司的股权金额为4亿元,也就是说,国银租赁共计冻结了*ST沈机两家子公司共计16.4亿元的股权。
采访中,记者就*ST沈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租赁逾期的问题发送了采访函,国银租赁未作回复。
一方面与*ST沈机公司合作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国银租赁自身资金也紧张。2020年9月,国银租赁公告称,以28.8亿元出售融资租赁资产,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银行债务。另外,根据企业预警通显示,截至2020年6月,国银租赁长期应付债券为449.41亿元。
2018年11月2日,国银租赁还曾因向地方政府融资并接受担保,以公益性市政资产作为租赁物,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100万元。
记者在财政部官网看到了有关国银租赁处罚背后的经过。通报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下辖的来宾市、贺州市两地均涉及以公益性资产违规融资,其交易对手均为国银金融租赁。2016年10月份,来宾市政府同意将50项公益性资产无偿划入来宾交投公司,虚增其股东资产规模,并同意来宾交投公司以上述公益性资产作为租赁物,采用售后回租形式与国银租赁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贺州市的违法违规举债情况也与来宾市类似,涉及平台公司为灵贺投资公司。其中,来宾、贺州两地融资平台与国银金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协议,通过售后回租对没有收益的市政道路、排洪河桥等公益性资产分别融资15亿元、13亿元。通报显示,两地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经协商后已撤回相关函件,其到账的7亿元、6亿元租赁本金已退回至国银金融租赁。
记者查阅中登网发现,近年来国银租赁大有回归城投业务之势,与乐山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台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城投公司开展租赁业务。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租赁公司一直谋求和地方融资平台合作,但是随着地方隐形债务排查,倒逼租赁公司开展直租或者经营性租赁业务。不过开展上述业务存在一定难度,近一两年,又有不少公司转向和地方融资平台合作,但是,这并非租赁公司尤其是金租公司的长久之计。”
(编辑:何莎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