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海口、琼海中小学调整寒假时间

今天,海口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省教育厅要求,海口市中小学可在1月15日(当天可安排考试)放假。

据悉,根据《海南省全日制中小学2020-2021年度校历》,原定小学、初中放假时间为1月23日,此次调整后,放假时间提前了一周。

海口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各校需向家长和学生反馈的信息,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发布。需要布置假期作业的,可在放假前提前布置。放假后不得再安排学生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学校须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各区各校要统筹做好教学任务和期末考试工作,并及时将调整安排的工作事项通知到学校师生和家长,妥善安排好期末的各项工作。各寄宿学校要做好错峰放假安排,引导家长分批到校接孩子,避免人员聚集。

《通知》还指出,各区各教育局要加强寒假期间的应急值班值守,各校每天要安排一名校领导在岗带班,遇到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上报。提前谋划春季开学工作,密切关注本校师生假期期间身体状况和行动轨迹,做好排查工作,督促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各学校要严格假期期间校园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对校园及周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

《通知》明确,要强化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寒假前通过主题班会、班团队活动、专题教育、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信等形式,开展专门的防疫、防溺水等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要畅通家校联系渠道,提醒家长担负起学生离校期间的监护责任,要求家长加强寒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和陪伴,做好孩子心理辅导和疏导,共同做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各中小学校在假期前要组织人员重点对教室、食堂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抓好整改落实。各中小学校在放假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校园校产安全。

充分发挥教师重要作用,引导教师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寒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教师做好寒假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情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奉献,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学习任务、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今年寒假工作的特殊性,全市教育系统将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寒假工作安排,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各区各校将教育引导师生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佩戴口罩,自觉做好自身防护,不去中高风险地区。

琼海中小学寒假提前!

1月15日就放!

琼海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

(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镇学校,局直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各幼儿园: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请各学校(园)抓紧安排好期末考试和寒假放假工作,按照比原定校历放假时间(1月23日)提前一周放假的原则,下周五(1月15日)全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含特殊教育学校)放假,不再返校领取成绩和作业等。

高三年级学生如仍按1月23日放假的,必须由学校落实全封闭管理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琼海市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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