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猫”酒后连毁2台车被刑拘

2020年12月18日9时许,花都区城西派出所先后接到两名事主报案,称当天早上发现停放在新华街上的小轿车被他人损坏,毁坏雨刮、前挡风玻璃、后倒镜等部位多处。经汽车维修店检查,两部车损坏位置维修共需约5700元。
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当晚凌晨3时许有一名男子跌跌撞撞走到两台车辆后,先用手损坏其中一辆小车的雨刮和右后倒镜,后用水泥砖头砸另一辆小车的前挡风玻璃,在一顿破坏后扬长而去。办案民警很快锁定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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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12时许,警方在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路某停车场附近抓获嫌疑人黄某。据黄某交代,事发当天晚上,其在归家途中由于酒后心情郁闷,为宣泄内心不满,便对停放路边的两部小车实施了故意毁坏、敲砸行为,在醒酒后懊悔不已。此时,他不但要支付高额的维修费用,还需为自己的一时冲动负上法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花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年底聚会多,喝酒要适量,莫被酒精控制情绪。酒后最容易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等。文明饮酒,严守底线。
文 、图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栋 通讯员 周拥军 陈羽莹 殷立硕 邱礼宏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苏瑞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