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随意变道 车损并负全责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刘晨晨)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其他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19日上午,韩某驾驶晋JA8XXX小型客车,在石楼县塔底村附近公路,在未注意观察车辆后方其他车辆行驶状态的情况下变更车道,与刘某驾驶的晋J98XXX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石楼交警认为:当事人韩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石楼交警提示您:随意变道,不仅干扰和破坏正常交通秩序,引发交通拥堵,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