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食品安全大盘点|愿新一年悲剧不再重现

今天,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了。

2020年对于人类文明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我们在这一年里经历了太多,有焦虑,有痛苦,有不舍,但也有希望……

我们之前每年底都会做一个总结,回顾这一年发生的食品安全大事件。但今年,我们十分犹豫,因为回忆起来的事,都太过揪心。

但,我们仍决定继续。就让这些过往成为我们的经验和教训,新的一年不再见吧!

01

新冠疫情肆虐

冷链食品备受挑战

2020 年最重要,最不得不提的事情就是「新冠疫情」。从武汉封城开始,到全国慢慢从疫情中恢复出来,我们一起见证了中国史无前例的反应速度和疫情防控能力。

但是,从人类文明视角看,疫情远没有结束。国内渐渐好转的同时,国外的情况却一天比一天更糟糕。今年 6 月,北京新发地出现新冠病毒的本地传播现象,随后青岛等地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在追溯源头过程中,科学家渐渐意识到,罪魁祸首竟然是国外运来的「冷链食品」!再后来,我们在很多地区的冷链食品包装上确实都检测到了核酸阳性的样本。

联想到武汉最先暴发疫情的是海鲜市场......

冷链食品是食品工业的伟大成就,正因为冷链的存在,我们才能有机会对容易腐坏的食品进行长距离、长时间储运,来自地球的另一边的新鲜美味才能有机会被我们吃到。但是,病毒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低温让病毒存活得更久,附着在冷链食品上的病毒们「漂洋过海」变成了一颗颗定时炸弹,在旅程的终点引爆。

好在,我们的政府也对此作出了迅速反应:海关总署、卫健委、市场监督总局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冷链食品的管理法案,从消毒到检测「一条龙服务」。相信在越来越严格的防控下,冷链食品引发的新冠病毒传播病例,会变得越来越少,传播范围也会越来越有限。

不过我们依旧要学会如何在生活中最大限度避免通过冷链食品感染新冠病毒,毕竟,今年的冬天,有些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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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固体饮料冒充配方奶粉

多名儿童吃成佝偻病

这个事件的背后,是一群真正没有良心的商家。

2020 年 5 月,湖南郴州永兴县很多婴儿出现了佝偻病和类似「大头娃娃」的症状。这是典型的营养不良的表现。

后来发现,他们的家长都购买过一款叫做「倍氨敏」的产品,母婴店的导购员在购买时告诉他们这个东西是「配方奶粉」。于是消费者拿去直接给自己孩子喝,用来代替母乳。

问题在于,这东西根本就不是「配方奶粉」。配方奶粉是特医食品,而这个产品在包装上写着的是「配方粉」,实际上只是一个固体饮料,属于普通食品。可想而知,里面的蛋白质等多种营养物质含量都达不到配方奶粉的标准,代替母乳喝,当然会营养不良。

这种假冒配方奶粉的生产商,为了利益,故意把包装、名称做得跟配方奶粉非常相似,利用「配方粉」和「配方奶粉」的一字之差玩文字游戏。最气人的是,他们的产品标准的确走的是「固体饮料」标准,就算被抓到,在法律上也确实没什么问题。

而母婴店的推销员,明知道这东西不是真正的「配方奶粉」,为了利益,故意忽悠消费者,让他们当成「配方奶粉」去购买,丝毫没有考虑背后可能造成的巨大健康隐患。

消费者呢?——真不能怪他们,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全知全能。食品行业从业者很容易看出其中的破绽,但对食品行业不熟悉的普通消费者,让他们密切注意标签上的品名,营养成分表以及执行标准,是很难做到的事情。

怎么更好地保护这类消费者?会不会其他行业也存在这样的「忽悠」?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03

牛奶巨头被指左右国家标准

引起很大争议

2020 年 7 月,王小七的一篇《深扒蒙牛伊利6大罪状》的文章在朋友圈爆火,将这两个中国的乳业巨头推上了风口浪尖。

文章中列举了这两家公司的数个「罪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罪状」都不是第一次见了,完全是一些「老生常谈」的内容,每隔几年就会再重新「火」一次。

其中有些点是事实,比如三聚氰胺事件中,它们的产品确实有被检出;2012 年 MN 的生产线实习事件也确实发现冰淇淋生产线存在卫生问题。

但是有些点是有些「误导」或者「添油加醋」性质的,比如文章中说两巨头「左右国家标准」使生乳国标中质量要求变得更低,这一点就没什么道理。

实际上,任何国家标准的制定,都是需要企业深度参与的。换句话说,任何国家标准必然会被企业「左右」。但头部大企业想要在竞争中获得优势,他们往往会更希望让标准往更严格的方向改变,而不是更宽松的方向。

那为什么中国生乳标准会变低呢?很简单,因为之前国标定得太高了,超出了当时能达到的水平。当时很多生乳都没法达标,这也是「三聚氰胺事件」的诱因之一。调低一些可以更符合中国那时能达到的水平。这个标准也远远不是「全球最差」,比如说,日本生乳的菌落总数要求就低于中国。

所以,大家以后见到类似这样的刷屏文章,还是要有自己的判断力。牛奶好不好喝见仁见智,两巨头的牛奶买不买也是你自己的个人选择。但被莫名其妙「带节奏」就不太好了。

04

汉堡王门店偷工减料

修改原料保质期被曝光

2020 年的 3·15 晚会因为疫情而延迟到了 7 月,但还是一如既往的劲爆 —— 在晚会上,央视曝光了汉堡王门店里不按规定操作,随意修改保质期等多个问题,跌破所有人的眼镜。

被曝光的乱象主要有以下 3 点:

1. 员工刻意偷工减料(少放番茄,芝士)

2. 保温柜到时间后,直接把红灯摁成绿灯,于是过期食物「变回」了新鲜食物

3. 面包解冻时间长于规定的 48 小时后,私自更换标签,再做成汉堡售卖。鸡腿排也存在改标签延长保质期的情况。

总的来说,这反映出汉堡王总部对于加盟商的管理是流于表面,存在断层的。我相信总部也会定时给加盟商进行食品安全和操作规范的培训,也许也会定期对加盟商进行抽查。但是加盟商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做到「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如果总部对这类行为视而不见,甚至默许这类行为的发生。这样性质就更加恶劣了。

在曝光出的这三点中,前两点造成的是食品品质问题,还没有涉及到食品安全。第三点是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因为解冻后的面包和冷藏鸡腿排都属于短保质期食物,超过保质期极易发生微生物繁殖从而腐败。

事后,汉堡王确实也已经对涉事门店进行了整改,但消费者的信心能不能挽回,就另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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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椰毒假单胞菌中毒频发

一家 9 人无一生还

2020 年 7 月 28 日,11 位顾客在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神泉镇「石头肠粉店」食用河粉后,先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最后 5 人送医院,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10 月 5 日,黑龙江鸡东县,9 人在家中聚餐时食用了自制的一种叫「酸汤子」的发酵食物,餐后发生食物中毒, 9 人全部死亡,无一生还。

这些触目惊心的中毒事件背后,藏着同一种可怕的细菌——椰毒假单胞菌。

国内很多报道直接会把椰毒假单胞菌引起的食物中毒称为「米酵菌酸中毒」,其实这是有些片面的叫法,因为这种细菌可以产生两种毒素,分别是米酵菌酸(Bongkrek acid)和毒黄素(toxoflavin),两者共同导致了中毒症状。

椰毒假单胞菌很容易在酵米面一类的发酵谷类制品中生长,除此之外,黑木耳、银耳和一些生湿米面制品在夏天、湿度较高的环境下存放太长时间,也有被这种菌污染的风险。

想防止中毒,主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制作任何发酵类食物都需要谨慎,酵米面能不做就不做。

2)泡发食物不能太久,生湿米面制品做好后尽快食用。

3)发现食物有变质迹象,就扔掉不要吃。

如果能做到以上这些,那椰毒假单胞菌其实并不可怕,它引起的食物中毒完全是可防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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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云南吃野生菌

中毒人数超过新冠

云南人对于菌子的热爱,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每年的菌子季是食客和老饕们的狂欢,但随之而来的,是居高不下的野生菌中毒者。网上关于「小人跳舞」幻觉的段子也只是限于轻症患者,严重的可能就直接过去了……

很多野生菌都有毒,这是因为它们的次级代谢产物通常含有真菌毒素。通常,野生菌中毒者都是在采摘野生菌类时,把有毒的品种误以为没有毒,从而食用,导致的中毒。比如「毒鹅膏」长得跟草菇差不多,但只要吃下半个菌盖就能带走一个人。

民间有很多识别「蘑菇到底有没有毒」的方法,比如,「有毒的蘑菇有鲜艳的颜色」「有毒蘑菇昆虫、动物会避开」以及「有毒蘑菇很难吃」。实际上它们都是不靠谱的,很容易找到反例。如果你不是专业人士,基本无法判断。

唯一靠谱的原则是「尽量不要采摘野生菌类,尽量不吃野生采摘的菌类,多吃人工种植,已经产业化的菌类品种」。这样就能把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

07

三只松鼠等品牌薯片

被指丙烯酰胺含量超标

2020 年 11 月,深圳市消委会从线上线下挑选了 15 款国内外知名品牌薯片开展比较试验,多家知名品牌薯片被检出含致癌物,发现 7 款薯片的丙烯酰胺含量高于欧盟设定的基准水平值(750 μg/kg)。

其中盐津铺子、三只松鼠、董小姐三款薯片的丙烯酰胺含量超过了 2000 μg/kg。但这三个品牌对此回应,称我国并无丙烯酰胺含量限量的食品安全标准,目前相关产品仍正常销售。

其实,丙烯酰胺是美拉德反应的一个产物,薯片在焙烤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丙烯酰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这个物质评为 2A 类致癌物,也就是说,它有比较明确的对动物致癌证据,但对人类致癌证据有限,目前还不能肯定这东西一定「致癌」,只能说「可能性比较大」。

目前各个国家对丙烯酰胺都没有「限量标准」。欧盟的那个「基准水平值」750 μg/kg 也只是一个参考值,如果超过这个值,欧盟的监管部门可能会建议你改进生产工艺,让丙烯酰胺含量逼近这个目标。

确实,对于这个「可能对人体致癌的物质」,如果能通过生产工艺的改进去尽可能降低含量,那对于健康肯定是有积极意义的。所以,我认为这几个商家直接说「没有相关标准」虽然没错,但态度是有些没诚意。如果可以承诺「会改进生产工艺,让丙烯酰胺含量更低」是不是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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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家薯片被检出含致癌物,三只松鼠却回应称我国无相关标准,且继续售卖

08

深圳对未成年人禁酒

碳酸饮料要标注健康损害标识

2020 年 10 月 29 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下称《健康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后对未成年人全面禁酒。

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深圳本次出炉的《健康条例》还要求酒精饮料、碳酸饮料的销售者应当在货架或者柜台上设置符合标准的健康损害提示标识。如果商家不设置相关标识,则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罚款。

我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表示赞同,我们早该这么做了,建议全国推广。酒精对人体的危害不必多谈。它根本没有「安全剂量」,每喝多一点,对身体的伤害就大一点。

但对于「碳酸饮料需要有害标识」这点,我觉得如果真要做标识,那应该扩大范围到所有的「含糖饮料」。

市面上大多数碳酸饮料,如果长期大量喝的话,确实对健康不利。这主要是因为碳酸饮料往往糖含量太高,而大量的游离糖摄入会导致肥胖、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一系列健康问题。

但是,市面上还有很多别的含糖饮料,比如各种果汁饮料,乳酸菌饮品等,即使没有充入二氧化碳,喝很多照样会对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它们中的很多还是打着「健康」的旗号。

所以,我觉得如果真的要做有害标识,那应该标识全部的「含糖饮料」而不只是「碳酸饮料」。

09

辛巴带货的燕窝被揭露造假

实际成分相当于糖水

2020 年 10 月 25 日,辛巴团队的主播「时大漂亮」在直播时向粉丝推荐了一款燕窝产品,后来这款产品被消费者质疑「是糖水而非燕窝」。一开始辛巴不承认,告举报者「诽谤」,但在事实面前,辛巴最终不得不承认燕窝是假货的事实,截止至 12 月 8 日,辛巴团队已向 27270 名消费者完成近 2400 万元的赔付。

其实,燕窝制假根本不是新鲜事,古已有之。特别是「血燕」,整个都是一个假货骗局,而且含有高浓度的亚硝酸盐,有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

抛开「假燕窝」不谈,燕窝的所谓「滋补」作用本就是不存在的,就算买到的是真燕窝,那也是「智商税」。在商家通常的宣传中,燕窝中有三种成分对我们身体有好处:

1. 燕窝富含蛋白质和多种氨基酸,可以为我们补充优质蛋白。

2. 燕窝中富含活性成分「燕窝酸」,在体内可以发挥免疫调节、抗衰老、抗病毒甚至抗肿瘤的功能。

3. 燕窝富含「EGF 生长因子」,对皮肤可以起到修复作用。

但只要深入探究一下,你就会发现,这三个好处其实都站不住脚,无法得到科学证据支持。

此外,燕窝也会带来一些食品安全风险,比如很多燕窝有重金属污染的风险。燕窝通常容易超标的重金属有镉、汞、铅等。燕窝也有食物过敏的风险。有证据显示,燕窝中含有多种容易导致儿童过敏的过敏原,很容易导致儿童的过敏。

因此,燕窝其实就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智商税」产品,不要太迷信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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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公开

大胃王吃播会被追责

《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在 2020年12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草案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非常期待《反食品浪费法》的颁布,但我觉得大部分媒体搞错了重点。「大胃王」「吃播」之类的视频都属于末端消费者,说实话,他们能浪费的食物其实非常有限。(当然我承认引导作用很重要)

食品浪费的大头在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比如超市里食品一旦过期,库存就要全部处理掉,浪费量非常大。所以,我其实更加关心《反食品浪费法草案》对于这些环节的浪费是如何进行控制的。

比如,我们是否可以效仿丹麦的做法,对于长保质期食品,将目前的单一「保质期」修改成两个平行的概念:「赏味期限(Best before)」和「食用期限(Use by / Expired date)」?

食品过了赏味期限,仍然可以安全食用,只是风味会变得不好;直到过了「食用期限」,才会有食品安全隐患。

这样修改的话,过了赏味期限的「过期食品」,只要还在「食用期限」范围内,就可以在专门货架打折售卖。如果万一吃出食品安全问题,还是由商家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就能有效避免掉一部分「食物过期」带来的食品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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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这就是我们 2020 年年终食品安全总结的全部内容了。

祝大家 2021 年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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