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国境当遛弯?云南临沧12人获刑

12月31日,记者从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偷越国境罪的案件,12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3月至4月,被告人黄某、刘某和李某等12人先后从云南边境偷越国境至缅甸国勐波,共同在缅甸一公司上班。5月10日,12名被告人向公司提出返回中国的要求,并一起从缅甸勐波偷越国境至中国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境内。

5月11日19时许,有9名被告人在沧源自治县岩帅镇黄果树村,等待车辆接运过程中被民警查获。5月12日7时许,另3名被告人途经沧源县小黑江边境检查站时被查获。12名被告人在口头询问过程中,如实供述了偷越国境的犯罪事实。

经双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等12人的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黄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法对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处罚金六千元;鉴于刘某等11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