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少年的你,2020年这些关键词值得记忆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2020年,两部未成年人法律修订,国家和社会不断加大对少年儿童的保护力度。2020年,检察机关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自觉扛起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2020年,“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这些关键词,讲述了检察官与社会各界一起用心用情用法浇灌“祖国未来之花”的努力与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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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
“四大保护”变“六大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关乎亿万家庭安宁幸福和社会稳定,关系国家民族未来。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于1991年,2006年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此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增加了多项内容,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原有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大保护,加上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变成了六大保护。而且,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涉未成年人侵害问题,包括监护人监护不力、学生欺凌、性侵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亮点颇多。其中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权,规定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行使检察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等依法进行监督。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督促、支持起诉;涉及公共利益的,有权提起公益诉讼。同时,细化、补充完善了现有法律对检察机关适用特别程序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定,将未检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专门制度写入未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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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
专门教育专门学校受关注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屡见报端。如何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未成年人领域“两法”之一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迎来了颁行21年来的首次大修。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由原来的57条变为68条。此次大修梳理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同时,对篇章结构作出重塑,进一步填补了我国未成年人偏常行为分级处遇体系存在的空白。
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则和机制,原则主要包括教育和保护相结合,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机制主要包括政府组织下综合治理,专门学校、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等专门教育措施发挥独特作用,公检法司等机关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作用。其最大亮点是更加科学地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分级,尽可能地完善了对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保护处分措施,细化了对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教育与矫治,比如,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决定对其专门矫治教育等,以尽可能避免“一放了之”和“一罚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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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积极探索加快推进
2020年12月底,最高检透露: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
据了解,未检部门将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等工作。同时,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早在2017年底,最高检即作出部署,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北京、辽宁等13个省份部署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随后,河北、吉林等8省份也先后主动开展试点。试点期间,各试点地方积极探索,取得良好效果。
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护少年儿童权益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有助于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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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检察建议”
“没完没了”抓落实
2020年6月,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制定《关于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将“一号检察建议”纳入校园安全考核机制。这是检察机关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做深做实的一个典型事例。
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缘起于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列席最高法审委会讨论的一起小学老师性侵女童的抗诉案件。最高法采纳了最高检的全部抗诉意见,被告人由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无期徒刑。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建议。2019年,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督导,与河北、河南等地省领导夜查寄宿学校安全管理;地方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联合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3.8万余所,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助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更好地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2020年,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坚持督导而不代替,通过加大督导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等措施做深做实“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构建更加牢固的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防火墙”“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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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副校长
帮助孩子们扣好“第一粒扣子”
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校园法治建设、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举措,也是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途径。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检察机关的法治副校长们格外忙碌:不仅要宣传预防校园霸凌等知识,还要宣传依法防疫,结合孩子们网课期间特殊心理做好疏导教育;不仅在开学季按时走进校园,更在防疫期间进行云普法、微直播、在线互动;不仅聚焦城镇学生,还瞄准乡村孩子、困境儿童……
2020年,这些法治副校长们让人印象深刻: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给师生们上了一堂以“民法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生动法治课。浙江省检察院把中学生“请进来”,到该院参观,并聆听检察长贾宇讲授法治课。海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通过电视直播,向该省300万中小学生和家长讲授“开学第一课”……
2020年,法治副校长工作扎实推进,把静态的普法宣传变成了动态的法治教育。以江西为例,截至2020年10月底,该省检察机关已选派1763名检察人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包括三级检察院检察长113人,覆盖1729所学校和45.5万名师生和家长,其中覆盖乡村学校1100余所。
少年强则国强。帮助孩子们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副校长们责无旁贷,也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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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利用孩子实施黑恶犯罪
对五类人员从重处罚
“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纠集者、主犯和直接利用者五类人员从重处罚。”2020年4月23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意见》,并发布3件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意见》从突出打击利用未成年人的黑恶势力,严格依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工作机制方面作出规定。按照《意见》规定,组织、指挥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利用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的,为逃避法律追究让未成年人顶罪的,利用留守儿童、在校学生的等9种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情形,应当从重处罚。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之年。据悉,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确适用法律政策,依法从严惩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两高两部”制定印发了《意见》。
《意见》发布后,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完善工作机制,边打边治边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被黑恶势力利用。同时,建立与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远离违法犯罪。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涉黑涉恶预警机制,及时阻断未成年人与黑恶势力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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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
早预防早发现早惩治
今年5月,最高检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报告义务主体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推动及时发现、处置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时,发布了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例。
《意见》的出台,是对地方探索的肯定和总结。早在2017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严重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该案犯罪时间长,但一直没有被发现,直至被害幼女受到严重伤害就医时,医生怀疑女孩遭性侵害而报案。随后,该院联合有关部门于2018年4月率先在全国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此后,浙江、江苏等省一些地方也都建立了相关制度。2019年,湖北省检察院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出台省级层面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一纸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起“防火墙”。《意见》下发不久,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上线“强制报告App”登上微博热搜;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四川省广元市等地检察机关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异常情况强制报告制度,将未成年人开房问题引入公众视野……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预防、早发现、早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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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准入查询
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
近年来,有的地方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及入职查询制度,取得明显效果。2020年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对外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入职查询制度。《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意见》还明确规定了入职查询范围、适用入职查询的人员范围、查询方法、查询结果的应用及追责等,从源头上把“大灰狼”挡在校园之外。据悉,建立全国层面的入职查询制度后,依托公安部建设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有效解决漏查等问题。
“下一步将本着突出重点、分步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推动逐步适用于所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同时扩大查询违法犯罪信息的范围,要全面构建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火墙’,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见》发布当天,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透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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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工作白皮书
凝聚合力护航快乐成长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在连续多年下降趋于平稳后有所回升、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态势。”这是2020年6月1日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披露的信息。
《白皮书》全面梳理总结了2014年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分别从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等七个方面,全面展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明显成效。
《白皮书》还对“一号检察建议”“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事件,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列举概括,以便社会公众更加直观、清晰地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的脉络与变化。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现将白皮书予以发布,以期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广泛共识和行动力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整体水平提升,护航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快乐成才!”《白皮书》前言中的这段话,是每个未检人的心声,是对每一个“少年的你”的温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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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智慧借助社会力量专门力量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始终以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为基本任务,这就更加离不开社会力量、专门力量的支持。
2020年7月,青海省西宁市检察院与青海师范大学、市中级法院等单位共同召开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推进会,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共同签署《西宁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与团市委、市妇联分别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和《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不止西宁。得益于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在办理13岁女孩小琪被补习老师多次猥亵案中,及时向已获检察机关认证的社会服务机构发布心理服务需求,对小琪进行心理疏导,使得小琪迅速走出阴霾。
2019年4月,最高检和共青团中央确定在北京市海淀区等4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2020年,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下大力气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目前,该体系可以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从谈心谈话、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技能培训、社会观护,到人格甄别、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对监护人监护意愿和监护条件进行调查评估、落实就学就业安置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