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6个检察院获“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成都召开,会上公布省文明委决定,授予350个单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全省26个检察院榜上有名:

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单位

(检察系统14个)

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

犍为县人民检察院

南部县人民检察院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

渠县人民检察院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

红原县人民检察院

理县人民检察院

新龙县人民检察院

第五届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

(检察系统12个)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荣县人民检察院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雅安市人民检察院

汉源县人民检察院

丹棱县人民检察院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西昌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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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川网头条

编辑丨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