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驾车途中低头去拿充电线撞上前车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 李岚

一名20岁的小伙,夜间与朋友喝完酒后,开车送朋友去办事。行驶途中,他见自己的手机快没电了,便低头去拿车上的充电线,可等他抬起头时,发现自己的车已经撞上了前车。12月28日,记者从郑州市中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小伙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

据交警介绍,12月19日凌晨,在中牟县东风路与府前街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民警接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系后方车辆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追尾的前方车辆,同时还发现后方肇事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民警遂将其控制,并现场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超过了醉酒临界值。

经调查,后方车辆驾驶人姓张,现年20岁,中牟县人,持有C1驾驶证。据张某供述,12月18日晚上10时许,他和一个朋友到县城一家火锅店吃饭,期间他喝了2两白酒。凌晨零时许,他开车拉着朋友离开火锅店去办事,行驶到东风路与府前街交叉口时,他低头去拿车上的手机充电线,没想到瞬间的功夫,自己的车子就撞上了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尾部,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郑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张某的血样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119.48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说,张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张某已被中牟交警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信息提供 张玉明 朱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