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丽霞被任命为永顺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新湖南客户端12月26日讯(通讯员 危心睿)12月23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田丽霞同志为永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的任命和决定。会上,田丽霞与其他被任命的同志一道进行了宪法宣誓。

田丽霞(左一)进行宪法宣誓

田丽霞进行任前发言

田丽霞表示将带领全体永顺法院干警忠诚履职、廉洁奉公,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主动向人大汇报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等情况,让人大监督成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围绕县域重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持续强化执行力度,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精诚团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为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做好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干净干事三个方面的表率。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确保建设一支对党忠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