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源交易为噱头骗3万投资人共14亿元 一洗钱团伙被端 7人落网

12月2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获悉,近日,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成功打掉一个以境外人员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14亿元,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同时,该起案件的告破是辽宁省公安经侦部门首例侦破的上游犯罪为非法集资类的洗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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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鞍山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造成鞍山市200余名投资人利益受损,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鉴于此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鞍山市公安局重点围绕涉案人员轨迹、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资金流水、数据查证等开展深入调查。
经查,该公司以能源交易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投资人承诺返本付息,投资月收益高达5%至11%不等。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将投资人的投资款用于能源交易,而是将投资款非法占有,该案涉及全国9个省市,投资人员3万余人,涉案资金达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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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从资金流入手,以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14个入金卡账户为中心共计调取近千个相关银行账户,并以交易金额大于80万元为筛选条件,从中确定60余个重点账户,最终发现了杨某芳等人在收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金后,立即将资金分散转出。
随后,专案组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的真实身份。专案组通过进一步研判分析,逐步明晰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及窝点位置。对此,专案组结合实地摸排,随后,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众孚大厦一工作室内的洗钱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据了解,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以境外人员欧某为首的洗钱团伙将深圳市福田区一工作室作为联络点,购买大量他人银行账户为该公司能源交易项目做“财务”转款活动,通过频繁转账或其他支付等方式协助涉案资金转移,帮助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掩饰、隐瞒其资金性质及来源。
期间,高某明、彭某凤等人在明知该公司能源交易项目的钱款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向欧某提供自己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并自己操作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协助欧某将本人及他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该公司的涉案资金进行频繁划转、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及性质。
为将该团伙一网打尽,及时固定犯罪证据,鞍山市公安局抽调经侦、网安20余名警力成立侦查布控、现场抓捕、就地审讯、看押保障等4个工作组。11月9日,各抓捕组远赴深圳市统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捣毁了以欧某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摧毁作案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等7人,现场缴获银行卡、该公司出入金卡等各类卡共计199张、身份证32个、网银U盾15个、手机7部、笔记本电脑2台等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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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范某浩三人因涉嫌洗钱罪被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王天琪 实习生 郭豪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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