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聊聊垃圾分类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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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之声
记者:王娴、吴迪
12月24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今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路国连作客浙江之声《飞扬访谈》,解读《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及立法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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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就已开始着手《条例》的准备、调研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光君带队赴台州,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派员赴杭州、宁波、绍兴、金华、余姚、义乌、东阳等地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当地人大、政府、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企业等方面的意见。11月18日、12月4日先后两次召开省有关部门座谈会听取意见。
“有时候一个问题,你要反反复复去研究,打无数电话,查无数材料。包括文字表述的严谨性,都要不断推敲,加班加点是常态。因为时间紧迫,我们还要迅速学习,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路国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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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处长路国连)
条例亮点1:规定政府部门职责,实现体制“破局”
“赞成5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通过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重点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提供制度依据,特别对住建、市容卫生、发改、经信、文旅、市场监管等十多个部门的具体职责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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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现场)
在浙江,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已久,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眼下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分类难度大、垃圾混装、“实施垃圾分类的感觉”不明显等现象依然存在。杭州市民张雯说:“我们小区是一开始有垃圾分类,但只分了几天,后来没有工作人员盯着了,这时候大家也就越来越随意了,然后就不会分的那么严格。”
市民自律不够,体制同样需要“破局”,例如各部门权责不清“踢皮球现象”这一难题,本次《条例》以较大篇幅明确。发展改革部门要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文化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等。一旦出现负责部门“缺位”,将按照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林说,这是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将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商务、邮政管理、科技、教育等部门的具体职责。三是,强调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条例亮点2:电子商务、快递、外卖要求优先使用绿色包装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社会发展及消费习惯的改变,外卖、快递等产业产生的包装垃圾剧增,源头治理尤为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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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副厅长姚昭晖说,很多快递包装物在一次使用后,品相仍然很完整,如果直接进入废品回收系统进行再生处理,不仅耗费大量资源,还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直接重复使用是最好的办法。我省将着力从四个环节破解源头减量的难题。
一是生产环节突出一个“控”字。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和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禁止或者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快递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快递箱、电子面单、可降解可回收环保胶带等,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和废弃物的产生。
二是流通环节突出一个“限”字。在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果蔬集贸市场开展“净菜进城”试点。
三是消费环节突出一个“管”字。要求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使用一次性杯具,倡导四星级以上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在学校、餐饮企业等推行“光盘行动”。
四是回收环节突出一个“全”字。按设区市、县建设2-5个分拣中心,城市每1000户设置1个回收站等要求,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扶持政策,推动可回收物应收尽收,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条例亮点3 :实行处理总量控制制度
据了解,今年底,我省已率先成为全国首个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县县全覆盖和生活垃圾“零填埋”“零增长”的省份。争取到2022年,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各3000个以上。
我省将重点在前端、中端、末端三个环节狠抓落实,不断加快垃圾分类体系的建设。
示范引领,落实前端分类投放。大力开展分类示范创建,共建成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1599个、示范片区94个、示范村400个,458条商业街实现“定时定点”投放清运。全省城镇、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分别达到90%、85%以上。
健全体系,落实中端分类运输。全面推动各类硬件设施的匹配提升,目前,全省已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1397座,配置专业的分类运输车辆9759台,分类收运体系逐步完善。
提升能力,落实末端分类处理。浙江按照“不出县”“零填埋”的整体要求,大力推进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共有71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57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9.3万吨/日,满足当前实际处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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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城建处副处长蒋智勇说,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协力推进。《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通过,将为浙江“垃圾革命”提质增效保驾护航,助力美丽浙江建设。
“通过条例立法,浙江省的垃圾分类也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一个轨道,包括我们政府的部门,包括我们的街道、乡镇、社区、物业、单位、个人,我们把整个责任都要落实到每条线上面,真正的体现全民参与、全民发动,起到这样的一个效果。”
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逢银表示,道德自律与法律强制要良性互动、相互增权、有效衔接,即在宣教、督导、形成良好的以公民道德素养为支撑的自觉分类习惯的基础上,要通过法治化巩固既有治理成果,然后再在更高公民道德标准的要求下,引导、激励居民做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精确分类,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市场化主体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加快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高质量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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