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酒店实习服务员圆桌下猥亵7岁儿童获刑1年

12月25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2020年8月16日,一名7岁女童在酒店玩捉迷藏时躲在圆桌下,被17岁酒店实习服务员猥亵,近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决该服务员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某系诸暨市店口镇某商务酒店实习服务员,2020年8月16日20时50分许,被害人罗某某(2013年10月17日出生)在该酒店四楼零点餐厅内与他人捉迷藏,期间躲至一圆桌底下,被告人马某趁机掀开桌布钻进桌底,将手伸进罗某某内裤对其实施猥亵。

当晚,被害人罗某某告诉家长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案发后,被告人马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公安机关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应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马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又有自首情节,本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马某自愿认罪认罚,本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本院酌情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张月朦 实习生 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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