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荣获“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12月24日上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西安举行,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其中
商洛市被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丹凤县被授予省级文明县城称号
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阳县中医医院
镇安县中医医院
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商洛市审计局
中共商洛市商州区委机关
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陕西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何家塬村
洛南县古城镇四联村
丹凤县竹林关镇竹林关村
镇安县云盖寺镇岩湾村
被授予省级文明村镇
镇安慧源学校
商南县初级中学
丹凤县第一小学
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
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丹南社区
被授予省级文明社区
商南县城关街道办事处五里铺村
操锋家庭
被授予陕西省第二届文明家庭
省级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自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以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目标,精心组织、系统谋划,高位推进、合力攻坚,有效提升了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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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市把提升市民素质作为创文之魂,引导市民讲文明、树新风。在丹江公园、中心广场等公园广场制作10公里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在城区干道设计制作了3700多个“文明商洛·好人之城”公益广告牌、灯箱宣传牌,免费发放文明手册10万册,在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全方位展示核心价值观、市民公约、善行义举榜等内容,在主流媒体设立“好人就在身边”等栏目,营造出了浓厚的创文氛围。
培养先进典型,弘扬文明风尚。市上组织开展“感动商洛十大人物”“商洛市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商洛好人”以及“最美人物”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3年来,全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26个、省级文明单位130个、市级文明单位585个;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人,省级道德模范7人、提名奖9人,市级道德模范83人、提名奖38人;荣获“中国好人”和“陕西好人”51人,评选表彰“商洛好人”163人。
丰富活动载体,发挥志愿作用。在全市精心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等百余项活动,系统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共秩序优化等8个专项提升行动。成立商洛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网上注册志愿团体1096个,实名注册志愿者总人数33897人,进一步夯实了创建基础。
完善硬件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市上先后建成数字城管、健康主题公园以及4个农贸市场、3个小吃城、4个公共停车场、45座公厕、32座环卫工人休息室、7座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开展“拆墙透绿·花映鹤城”专项行动,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74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294万平方米,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市上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市、区及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累计发出督办函101份、创文简报98期,并在市级主流媒体对58个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部门及单位进行曝光,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邀请专家定期为我市创文工作把脉指导,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一个不落整改到位。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市创建氛围日益浓厚,市容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公共秩序不断向好,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有力推动了城市外在美与内在美的有机融合。(记者 陈波)
编  辑:宋乔飞
责任编辑:侯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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