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吓得大学教授摔伤骨折,犬主被判赔14.3万余元

三湘都市报12月22日讯(记者 杨昱 实习生 熊瑛)日落黄昏,在长沙城南某高校运动场,刚巧路过此处的邓教授被一声狗吠惊停,紧接着,一只宠物狗迎面朝他冲来,吓得他立马高抬右腿隔挡。重心不稳,邓教授身体跟着倾倒,下意识用右手撑地,导致右桡骨骨折。
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狗主人最终被判赔各项损失共计14.3万余元。
校园遇“狗袭”,大学教授误工近半年
2018年12月14日20时15分许,李教授吃过晚饭后,像往常一样带狗出门遛弯。在学校教学楼后面的水泥运动场上任由宠物狗自行玩耍。正好路过此处的邓教授,被宠物狗的叫声震住。
宠物狗飞奔着朝邓教授冲来,邓教高抬右腿阻挡,重心不稳向后摔倒在地,右手掌撑地造成了桡骨骨折。经诊断,邓教授右桡骨小头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因康复治疗不理想,邓教授4次转院。
2019年8月12日,经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邓教授本次损伤误工时间评定为150日,伤后需一人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就赔偿金额,双方一直没有谈拢。为此,邓教授将李教授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索要人身损害赔偿款共计287224元。
法院:犬主负全责,判赔14.3万余元
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校区明文规定在教学科研单位内禁止养犬、遛犬。李教授携带犬只进学校运动场所,未用狗链对犬只进行约束导致邓教授受伤,作为犬只饲养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邓教授受伤后,先后辗转了4家医院治疗,均与本案的伤痛有关联,法院支持其主张的医疗费。此外,邓教授系某高校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因本次事件受伤后其教学和科研活动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其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予以认定。依据学校出具的证明,认定邓教授的课时酬金损失为60297.15元,法院也由此确认邓教授的误工费。
法院认定邓教授的各项损失共计143124.35元,扣除已支付了5万元医疗费用,判决李教授赔偿9万余元。
对于一审判决,双方均不认可赔偿金数额,纷纷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