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老师遭开除,索贿者被留任,两种师德沦丧,哪种更缺德?

最近,涉及河北沧州和辽宁沈阳的两起与老师有关的热搜,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如今新闻热度退去后,两地对涉及老师的处理方案也已经公布。

不过,对比河北辽宁两地对当事老师的处置,很多人有点搞不懂,同样是举报后出现的第三方侵害举报人,为何有偿补课的沈阳老师被开除,而向家长索贿的沧州老师却被留任?难道说,在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中,有偿补课比公然索贿更不被容忍?

先说河北沧州“家长举报班主任索贿反被其他家长泼热水”这事,大体情况为,学生家长汪文月举报“华北油田十二处学校”四年级某班的班主任曹某。据她向媒体披露,她10岁的儿子在这家学校读四年级,在孩子一年级时就被班主任曹某多次暗示索贿,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她就给曹某送了4次东西,涉及螃蟹、生蚝、茶叶、苹果梨和1000元现金等。

此事,经过沧州市教育局核查组核查属实,曹某收受了学生家长的礼品和礼金,依据有关条例,对曹某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作出处分。具体而言,曹某受到了党纪、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被调离教师岗位。换句话说,就是这名被举报索贿的老师公职身份被保留。

再来看看沈阳127中学的处置情况。日前,一段家长向媒体讲述自己在沈阳127中学传达室被孩子班主任老公殴打的视频,引发网友持续关注。在这则视频中,127中学七年级二班的学生家长方大姐讲述了自己因为被班主任怀疑举报她有偿补课,先是遭到了班主任的微信、电话严厉质问,并被清理出班级群。

经过127中学所在地沈阳铁西区区纪委监委调查,这名金姓班主任有偿补课属实,因“违反廉洁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被开除出教师队伍。对于这样的处置结果,不少网友表示“大快人心”。

同样是凭借一己之力将所在学校送上了热搜,河北沧州和辽宁沈阳两地对涉及教师的处罚却截然不同,一个虽然犯了错误但保留公职,一个却是被砸掉了饭碗。对比发现,河北辽宁两地对师德问题的处置,却是存在很大不同。

首先,127中学有偿补课事件的调查组是沈阳市铁西区纪委监委,而华北油田学校教师索贿的调查组是沧州市教育局。相比之下,沈阳方面的调查组显然更高,而沧州方面没有脱离系统内自我调查的范畴。虽然沧州索贿老师相比沈阳127中学的班主任金某多了党员身份,而且涉及党纪处分,但地方纪委监委并未出面调查。

其次,127中学和沧州索贿都涉及了教师家属。127中班主任金某自不必说,喊来自己老公打人,而沧州索贿老师则是被调查组核实情况时,“已意识到是王某某举报”(调查通报原文),并将自己的怀疑告诉了妻子尚某,尚某又透露给学生家长,最终酿成前文介绍的泼热水事件。

应该说,沧州老师曹某和妻子虽然没有直接动手泼热水,但恶劣性质与127中老师丈夫直接打人并无太大差异。

第三,沈阳127中的调查除了登上热搜的班主任金某,还有参与有偿补课的老师张某、佟某,可以称得上是举一反三,没有就事论事的息事宁人。对比沧州调查结论发现,调查只涉及曹某被遭泼热水家长举报一宗,至于曹某只向这一名家长索贿还是调查并未涉及,本人也不敢妄下结论。

第四,就是对被举报老师的处置,沈阳127中班主任直接被开除,而沧州索贿属实的老师却被保留公职,仅“调离教师岗位”。

行文至此,禁不住要问一句沧州市教育局,同样是违反师德的行为,在你们看来,老师公然向学生家长索贿难道比老师有偿补课更能被宽容?

如果说教书育人的老师把知识藏起一部分来,通过有偿补课的方式兜售给学生,确实够损够可恶的话,起码学生花了钱还能获得老师的额外劳动付出。那么,作为党员和人民教师,公然数次向学生家长索贿,是不是更不道德?是不是更应该被零容忍?是不是这样的教师更应该被清除出教师队伍?

毕竟,根据《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五款,“索要家长、学生财务或组织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数额较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关于“数额较大”在纪律处分中并没有具体标准,但对照刑法中的诈骗罪量刑标准,3000元到10000元就是“数额较大”。另外,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全网热搜,一人之力把所在学校搞成了网红,算不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将这样的教师留在公职队伍,即便调离了教师岗位,曹某降低岗位等级的24个月执行期限过后,是不是又可以重新竞岗?

如此之轻微的处理违反师德教师,又如何能够让本地教育系统职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