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传统村落如何保护?这份指南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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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罗田怡 实习生 肖雯
传统村落是“活着的”历史文化遗产,更是留住“乡愁”的重要载体。如何保护好这些文化遗产,传承好乡愁记忆?11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自提出之日就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四川共挖掘了上千个保存较好、富有地方或民族特色的传统村落,公布了四批1046个省级传统村落,其中333个列入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
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这些古村落该如何保护提升?《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出台,无疑为古村落保护指明了一条道路。
将分级保护制度写入条例
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
据悉,《条例》共分为六章四十二条,其中,“总则”明确条例适用范围、实施要求和职能界定;“认定与规划”明确传统村落认定的流程和标准、规划编制要求;“保护与监督”明确保护的要求、措施和监督管理;“发展与保障”明确支持发展的方向和保障措施;“法律责任”明确失职和违法责任。
适用于列入国家和地方保护目录的传统村落,政府将建立协调机制,由住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县级和乡(镇)政府具体实施、村委会引导村民自主参与并保障其权益。同时进一步明确传统村落的申报条件,按照风貌格局、形成时间、历史文化价值等方面的要求对传统村落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和修改完善。
为此,四川省将实行分级认定、逐级推荐、专家审定、社会公示、分级分批公布的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本级传统村落名录,将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列入本级名录予以保护。认定标准及具体程序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其申报、认定、规划编制依照国家规定执行。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优先从已认定的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中推荐。
此外,在对传统村落优先保护的基础上,应当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注重村落资源的合理利用,引进资本开发,鼓励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激发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积极性,发挥村民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主体作用。
在《条例》内容中,也对相关内容作出安排。例如在第三十四条,就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纳入本级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扶持有条件的传统村落发展乡村旅游、乡村民宿、户外运动等相关产业。
“一村一档”记录在案
四川将建数据库对古民居实施挂牌保护
古村落是四川文化旅游资源的宝贵财富,如何激发这些传统村落的内生动力,让它们能焕发新的活力?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出台后,省住建厅将进一步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从多个方面持续发力。
首先,要将做好古村落的建档立策。通过系统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脉络、空间分布、文化价值和精神内涵,健全完善“一村一档”,积极将符合条件的村申报为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同时,逐步建立“四川古民居保护名录”和档案数据库,对古民居实施挂牌保护。并积极开展传统村落研究和保护规划编制,加强传统村落外部山体水系、田园风光、森林湖泊、绿化植被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
在提升村落村容村貌和改善基础条件上,在执行过程中,将创新改良建造方式,鼓励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夯土技术,减少机械、大挖大填对传统环境的破坏。并加强传统村落整体风貌的管控和恢复,对建筑层高、立面、色彩等进行有效管控,消除私搭乱建和乱堆乱放现象,逐步恢复乡村农耕风貌与乡土气息。编制优秀乡土建筑图集和技术指引,形成一批传承乡土文化、体现地域民族风貌、适宜现代生活需要的川派民居样本。
在探索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方面,四川省将探索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在省级层面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探索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相适应的财政、融资、用地、收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形成四川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建立规范有效的长效机制。
同时,带动民间资本参与。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通过完善制度及配套政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鼓励吸引各类民营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结合地方特色,发展旅游、文化、康养等特色产业,增强传统村落自我造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