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五十余万元!郴州市这名官员开庭受审……

“我怀着非常沉痛,非常悲伤和十分后悔的心情接受法庭对我的审判…”

11月19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宁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在最后陈诉环节,被告人陈宁对自己违法犯罪行为后悔不已。

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市行政审批局干部职工,苏仙区区直机关、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苏仙区委党校学员共17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2014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宁在担任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党委书记、郴州市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40.3万元以及收受他人贿赂53.8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陈宁进行了最后陈诉,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来源:苏仙法院

新闻热线:0735—217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