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圈最近怎么了:国信证券研报上热搜 高盛遭巨额罚款

作者:夏日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2020年11月13日,包商银行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关于对“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本金予以全额减记及累积应付利息不再支付的公告,与此同时,公告还显示,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通知内容显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认定包商银行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当然,在多事之秋,出事的不仅是包商银行、天齐锂业等企业,曾经光鲜靓丽的投行圈近期也是风波不断。

国信证券与爱康国宾的纠纷

国信证券与爱康国宾的纠纷仅仅来源于一篇公众号文章,这让人始料不及。

这引发了爱康国宾的反弹。

对此,爱康国宾称,报告表示,爱康国宾受疫情冲击,短期内并非资产注入良机,暗指相关方存在着将爱康国宾作为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美年健康的潜在安排和计划。

与此同时,爱康国宾还实名举报国信证券两名分析师。

对此,爱康国宾称,鉴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团队分析师谢长雁和朱寒青,未能遵循证券分析师的基本执业行为准则,发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特此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业协会实名举报投诉。

不过,针对爱康国宾的实名举报,国信证券称其并没有违法违规。

11月13日,国信证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他们一直以来依法合规开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公司证券分析师在一份上市公司点评报告中提及了爱康国宾,但报告本身的逻辑并非讨论相关公司间存在合作等的可能性。

到底国信证券有没有违规呢?

这个具体是否违规尚需要证监会及相关法律部门的判断。

不过一旦涉及违规,券商研究报告将同样受到相应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证券研究报告主要是指包括涉及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价值分析报告、行业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报告等。证券研究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

一般来说,券商的研报具有有法律责任,当券商的研报出现违法的情况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因此,券商研报需要符合以下几个规定:

1、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原则,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公平对待发布对象,禁止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禁止从事或者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活动。

2、在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不受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利益相关者的干涉和影响。

高盛亚洲也出事了 违规收费被罚款3.5亿美元

2020年9月初,高盛同意赔偿39亿美元(约为260.8亿元人民币)以换取马来西亚政府的撤诉,其中包括高盛向马来西亚政府支付25亿美元的罚金,以及归还14亿美元的资产保证金。

10月22日,高盛遭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谴责及罚款3.5亿美元(约为23.45亿人民币),香港监管认为,高盛亚洲以香港为中心,但在管理方面严重失职:随后美国司法部发出通知,高盛需要交29亿美元的和解金才能免除刑事责任。

高盛亚洲到底怎么以致于引发如此巨额罚款?

资料显示,这一起债券承销案有关。

该债券的发起机构是马来西亚的一个国家主权基金,名为1MDB,中文为一马公司或者一马基金,2009年由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一手推动成立,曾购买私人拥有的发电厂等。

2012年,一马公司准备发行美元债券用以收购发电厂,规模为17.5亿美元,他们找到了高盛,不过,他们还同时提出了系列条件——项目可以给高盛,但是需要从里面套出钱来贿赂一下马来和阿布扎比的官员,高盛则可以获得约10%的佣金。

在投行圈,通过的佣金为1-2%,不过为了获利,对这个非常明显的违法行为,高盛居然同意了,而且,为了发行这17.5亿美元债券,高盛还动用了亚洲及英国的GSI团队,避过了高盛亚洲的监管,成功拿到了1.9亿美元的佣金。

此后,在2012到2103年的10个月时间里,高盛还通过三次发行债券帮助一马公司投资于发电厂和石油钻探企业,金额共计65亿美元,然后高盛中赚取了近10%(约6亿美元)的佣金,其中,包括多名高级人员。

当然,“纸包不住火”。

2018年纳吉布下台后,新总理在对纳吉布进行清算的过程中发行,一马公司的钱居然不见了,而且还留下了130亿美元负债。

随后,伴随着马来西亚政府的调查,高盛亚洲的违法事件开始曝光。

于是,开始面临全球指控,罚款金额超过其获利的10倍甚至20倍。

看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在很多人拼命往投行圈或者金融圈挤的社会背景下,GPLP犀牛财经君见过太多人铤而走险,甚至进去的时候,再次善意的提醒各位投行人:不要迷失了你的双眼。

金融圈从业人员十大准则如下:

一、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自觉保守国家机密、银行商业秘密,不准擅自向任何人、任何机构泄露本行商业秘密和客户资料信息。

二、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商业欺诈、非法集资、高利贷、和黄、赌、毒活动,不准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或充当资金“掮客”。

三、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准从事违规揽存,诋毁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从业人员不准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户投资理财。

五、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利益。不准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利益。六、从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活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提供有偿服务。

七、从业人员不准挪用本单位资金和客户资金或利用本人消费贷款买卖资本市场产品。

八、从业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准协助客户参与洗钱。

九、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应当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不准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收受客户好处。

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准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活他人谋取利益,不准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